功能主治: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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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缬沙坦。 |
醋延胡索、白芷。辅料为胃溶型薄膜包衣预混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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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安阳诺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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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823 |
国药准字Z41020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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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高血压。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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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推荐起始剂量为80mg(2片),每日口服一次。一般4周无效时可加大剂量至160mg(4片),每日一次。国外临床应用资料报道,最大剂量可达320mg(8片),每日一次。重度高血压及药物增量后血压下降仍不满意者,可加用小剂量的利尿剂(如噻嗪类)或其它降压药物。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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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2.妊娠与哺乳期妇女禁用缬沙坦片。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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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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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原发性高血压。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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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低钠血症。2.与保钾利尿剂(如氨苯喋啶)合用时,注意监测血钾,避免发生高钾血症。3.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要注意监测尿素氮、血肌酐和血钾的变化;轻中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不全者(肌酐清除率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脾胃虚寒者慎用;3.不宜与含川乌、草乌的药物同服;4.不宜与抗酸药同服;5.不宜与中枢神经抑制药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