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胆囊炎、胆结石及消化不适,并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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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茴三硫。  | 
                        
                             本品主要成分为苦参素,其化学名称为:氧化苦参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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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沈阳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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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091  | 
                        
                             国药准字H20040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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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胆囊炎、胆结石及消化不适,并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1、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2、肿瘤放、化疗引起的白细胞低下,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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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m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1、治疗乙肝:将本品0.6g用注射用水溶解后加入5%葡萄糖或0.9%氯化钠注射液250~500ml中静脉滴注。每日一次,每次0.6g,二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2、用于升白:每日二次,每次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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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胆道完全梗阻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有严重血液,心,肝,肾及内分泌疾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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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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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胆囊炎、胆结石及消化不适,并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1、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2、肿瘤放、化疗引起的白细胞低下,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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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偶有发生荨麻疹样红斑,停药即消失,可致发热、头痛等过敏反应。 2消化系统:可发生腹胀、腹泻、腹痛、恶心、肠鸣等胃肠反应。 3泌尿系统:可引起尿液变色。 4内分泌系统:长期服用可致甲状腺功能亢进。  | 
                        
                             本品能降低乙型肝炎病毒(DHBV)感染鸭血清DHBV-DNA水平,对CCL4和一半乳糖胺所致的小鼠中毒性肝损伤具有保护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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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本品。  | 
                        
                             请在医生指导下用药,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用药后出现药疹者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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