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先兆流产;习惯性流产;先兆早产。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烯丙雌醇。 |
玄参、麦冬、胆南星、杏仁水、焦槟榔、桔梗、竹茹、桑白皮、天花粉、川贝母、瓜蒌子、甘草、炒紫苏子、知母、紫苏叶油。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
生产企业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293 |
国药准字Z1202061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先兆流产;习惯性流产;先兆早产。 |
润肺清热,止嗽化痰。用于小儿痰热内蕴所致的发热、咳嗽、黄痰、咳吐不爽、口干舌燥、腹满便秘、久嗽痰盛。 |
|
用法用量 |
先兆流产:1-3片/日,持续用药5-7天或至症状消失。需要时可增加剂量。习惯性流产:应在明确怀孕后立即用药,每日服用1-2片直至危象期后一个月,通常至妊娠的第5个月末。先兆早产:剂量需个体化,通常高于上述剂量(10-20MG/日)。 |
口服。一次10升,一日2次:周岁以内酌减。 |
|
副作用 |
严重肝功能障碍,DubinJohnson和Rotor综合征,既往妊娠患有妊高征或感染疱疹病毒者。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先兆流产;习惯性流产;先兆早产。 |
润肺清热,止嗽化痰。用于小儿痰热内蕴所致的发热、咳嗽、黄痰、咳吐不爽、口干舌燥、腹满便秘、久嗽痰盛。 |
|
药理作用 |
偶见体液潴留、恶心和头痛。 |
||
注意事项 |
由于本药可降低糖耐量,故糖尿病孕妇应定期测定血糖水平。严重肝功能障碍;Dubin-Johnson、Rotor综合征、妊高征或既往期孕期感染疱疹病毒者禁用。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咳嗽著不适用,表现喉痒咳嗽,疾白稀薄,发热无汗。 3.脾胃虚弱,大便稀糖者填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用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