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先兆流产;习惯性流产;先兆早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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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烯丙雌醇。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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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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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293 |
国药准字H10940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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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先兆流产;习惯性流产;先兆早产。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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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先兆流产:1-3片/日,持续用药5-7天或至症状消失。需要时可增加剂量。习惯性流产:应在明确怀孕后立即用药,每日服用1-2片直至危象期后一个月,通常至妊娠的第5个月末。先兆早产:剂量需个体化,通常高于上述剂量(10-20MG/日)。 |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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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功能障碍,DubinJohnson和Rotor综合征,既往妊娠患有妊高征或感染疱疹病毒者。 |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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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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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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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先兆流产;习惯性流产;先兆早产。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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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体液潴留、恶心和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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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由于本药可降低糖耐量,故糖尿病孕妇应定期测定血糖水平。严重肝功能障碍;Dubin-Johnson、Rotor综合征、妊高征或既往期孕期感染疱疹病毒者禁用。 |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