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先兆流产;习惯性流产;先兆早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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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烯丙雌醇。 |
阿胶、熟地黄、何首乌、鸡血藤、当归、白芍、枸杞子、黄芪、川穹、淫羊藿、补骨脂、大枣、灸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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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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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293 |
国药准字B20020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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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先兆流产;习惯性流产;先兆早产。 |
补血益气,养阴扶阳。用于肿瘤患者放疗、化疗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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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先兆流产:1-3片/日,持续用药5-7天或至症状消失。需要时可增加剂量。习惯性流产:应在明确怀孕后立即用药,每日服用1-2片直至危象期后一个月,通常至妊娠的第5个月末。先兆早产:剂量需个体化,通常高于上述剂量(10-20MG/日)。 |
口服,一次40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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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功能障碍,DubinJohnson和Rotor综合征,既往妊娠患有妊高征或感染疱疹病毒者。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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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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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先兆流产;习惯性流产;先兆早产。 |
补血益气,养阴扶阳。用于肿瘤患者放疗、化疗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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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体液潴留、恶心和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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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由于本药可降低糖耐量,故糖尿病孕妇应定期测定血糖水平。严重肝功能障碍;Dubin-Johnson、Rotor综合征、妊高征或既往期孕期感染疱疹病毒者禁用。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糖尿病患者禁服;3.感冒发热患者暂停服用;4.不宜与含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同服;5.服用期间如出现头晕、心悸、气短、胸闷、恶心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