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腰痛,肩周炎,颈肩腕综合症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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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洛索洛芬钠。 |
本品主要成分是苯溴马隆。化学名称:(3,5-二溴-4-羟基苯基)(2-乙基-3-苯骈呋喃基)甲酮。分子式:C17H12Br2O3分子量:42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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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卫材(辽宁)制药有限公司 |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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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923 |
国药准字H200107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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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腰痛,肩周炎,颈肩腕综合症等症。 |
适用于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各种原因引起的痛风以及痛风性关节炎非急性发作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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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饭后口服。慢性炎症疼痛:成人每次60mg(1片),每日三次;急性炎症疼痛:顿服6... |
口服,成人一次一粒(50mg),一日一次。早餐后服用,服药一周后检查血尿酸浓度;或可在治疗初期一日二粒(100mg),早餐后服用,待血尿酸降至正常范围时改为一日一粒(50mg),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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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洛索洛芬钠是一前体药物,在吸收入血前对胃肠道无刺激,也没有明显治疗作用,只有吸收入血后转化成活性代谢物才发挥作用,因此,对胃肠道无明显刺激作用,耐受性好,副作用低。消化系统不适较多见如腹痛、胃部不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便秘、烧心等,有时会出现皮疹、瘙痒、水肿、困倦、头痛、心悸等,偶见休克、急性肾功能不全、肾病综合症、间质性肺炎以及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以及AST、ALT、ALP升高等。 |
一般病人对本品耐受性较好,但有时可出现腹泻、胃部不适、恶心等消化系统症状;风团、斑疹、瘙痒等皮肤过敏症及GOT、GPT、碱性磷酸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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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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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或有妊娠可能的妇女以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本品对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研究,故不推荐儿童使用。老年用药:应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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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腰痛,肩周炎,颈肩腕综合症等症。 |
适用于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各种原因引起的痛风以及痛风性关节炎非急性发作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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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洛索洛芬钠为前体药物,经消化道吸收后在体内转化为活性代谢物,其活性代谢物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发挥镇痛、抗炎及解热作用。毒理研究生殖毒性:当大鼠给予洛索洛芬钠剂量为8MG/KG时,出现黄体数、植入着床数减少,死胎率增加,胎儿死亡率增加,体重减少及发育轻微延缓。洛索洛芬钠可致大鼠分娩延迟并可通过其乳汁分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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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要注意用消炎镇痛药治疗是对症治疗。2.慢性疾病,手术后及外伤时应避免同一种药物长期使用。3.如长期用药,要定期进行尿液、血液学及肝、肾功能等临床检查,如发现异常应采取减量、停药等适量措施。4.应用于因感染而引起的炎症时,要合用适当的抗菌药物,并仔细观察,慎重给药。5.避免与其它消炎镇痛药同用。6.有消化性溃疡既往史,心、肝、肾功能障碍及既往史,血液学异常及既往史,支气管喘息、过敏症既往史及高龄患者慎用。 |
1.急性痛风发作结束之前,不要用药。 2.为了避免在治疗初期痛风急性发作,建议在给药最初几天合用秋水仙碱或抗炎药。 3.治疗期间需大量饮水以增加尿量(治疗初期,每日饮水量不得少于1.5-2升),定期测量尿液的酸碱度,为促进尿液碱化,可酌情给予碳酸氢钠,并注意酸碱平衡。高尿酸血症和尿酸血症的病人尿液的PH应调节在6.2-6.8之间。 4.长期用药时,还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