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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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其化学名称为:5-甲氧基-2-﹛[(4-甲氧基-3,5-二甲基-2-吡啶基)-甲基]-亚磺酰基﹜-1H苯并咪唑。 |
盐酸伊托必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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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长江药业有限公司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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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433 |
国药准字H20163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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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适用于因胃肠道动力减慢(功能性消化不良、慢性胃炎等所致)引起的消化不良症状,包括上腹部饱胀感、上腹痛、食欲不振、恶心和呕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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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不可咀嚼。(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次l粒),一日l-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1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mg(一次1-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各1次,疗程通常为4-8周。(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成人常用剂量为一次50mg,每日3次,餐前口服。根据患者年龄和症状可相应调整剂量,可将药片分切后口服。若用药2周后症状改善不明显,宜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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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婴幼儿禁用。 |
1、因胃肠动力增强可能加重胃肠道出血、机械性梗阻或穿孔的损害,故此类患者禁用本品。2、已知对伊托必利过敏,或对本品中的任何成份有过敏史的的患者禁用盐酸伊托必利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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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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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适用于因胃肠道动力减慢(功能性消化不良、慢性胃炎等所致)引起的消化不良症状,包括上腹部饱胀感、上腹痛、食欲不振、恶心和呕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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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腹泻、恶心、呕吐、便秘、腹痛及腹胀。偶见头晕、嗜睡、乏力、睡眠紊乱、感觉异常、皮疹、瘙痒、荨麻疹、肝功能试验异常等。罕有多汗、周围血管性水肿、低钠血症;血管水肿、发热及过敏性休克;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全血细胞减少症;可逆性精神错乱、易激惹、抑郁、攻击和幻觉;男子女性型乳房;口干、味觉异常、口炎、念珠菌病;脱发、光过敏、多形性红斑;肝性脑病(先前有严重肝病者),黄疸性或非黄疸性肝炎、肝衰竭;支气管痉挛;关节痛、肌痛、肌肉疲劳;间质性肾炎;视力模糊。 |
严重不良反应:1、休克和过敏性样反应(发生率不明):使用本品可能会发生休克和过敏性样反应,故应密切观察。若出现低血压、呼吸困难、喉水肿、荨麻疹、脸色苍白和出汗等任何休克和过敏性样反应的征兆,应停药,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2、肝功能异常和黄疸(发生率不明):使用本品可能会发生伴AST,ALT和γ-GTP等增高的肝功能异常和黄疸,故应密切观察。若有异常现象发生,应停药,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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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及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2、药物对诊断的影响:①奥美拉唑可抑制胃酸分泌,使胃内pH值升高,反馈性地使胃粘膜中的G细胞分泌促胃泌素,从而使血中促胃泌素水平升高;②奥美拉唑可使13C-尿素呼气试验(UBT)结果出现假阴性,其机制可能是奥美拉唑对幽门螺杆菌(Hp)有直接或间接的抑制作用。临床上应在奥美拉唑治疗后至少4周才能进行13C-尿素呼气试验。3、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的项目:①疗效监测。治疗消化性溃疡时,应进行内镜检查了解溃疡是否愈合;治疗Hp相关的消化性溃疡时,可在治疗完成后4~6周进行UBT试验,以了解Hp是否已根除;治疗卓-艾综合征时,应检测基础胃酸分泌值是否小于10mEq/h(即治疗目标)。②毒性监测。应定期检查肝功能;长期服用者,应定期检查胃粘膜有无肿瘤样增生,用药超过3年者还应监测血清维生素B12水平。4、治疗胃溃疡时,应首先排除癌症的可能后才能使用本药。因用本药治疗可减轻其症状,从而延误治疗。5、为防止抑酸过度,在治疗一般消化性溃疡时,建议不要长期大剂量地使用本药(卓-艾综合征时除外)。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能增强乙酰胆碱的作用,必须谨慎使用。2、盐酸伊托必利片使用中若出现心电图QTC间期延长,应停药。3、虽然未证实本品对驾驶和操作机器的能力有影响,但由于偶尔可发生眩晕和激动,故应注意药物对人体机敏性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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