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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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氯米帕明。化学名:N,N-二甲基-10,11-二氢-3-氯-5H-二苯并[b,f]氮杂卓-5-丙胺盐酸盐。分子式:C19N23ClN2,HCl分子量:351.32 |
苯噻啶化学名:1-甲基-4-[9,10-二氢-4H-苯并[4,5]-环庚三烯并[1,2-b]-噻吩-4-亚基]-哌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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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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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080 |
国药准字H31021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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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
主要用于先兆性和非先兆性偏头痛的预防和治疗,能减轻症状及发作次数。也可试用于红斑性肢痛症、血管神经性水肿、慢性荨麻疹、皮肤划痕症以及房性、室性早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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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抑郁症与强迫性神经症,初始剂量一次25mg,一日2-3次,1~2周内缓慢增加至治疗量一日15~25mg,高量一日不超过3mg。治疗恐怖性神经症,剂量为一日75~15mg,分2~3次口服。 |
口服,每次0.5~1mg,每日1~3次。为减轻嗜睡副作用,可在第1~3天,每晚1片,第4~6天,每日中午及晚上各1片,第7天起每日早、午、晚各1片。如病情基本控制,可酌情递减,每周递减1片到适当剂量维持。对房性及室性早搏患者,剂量为每日3次,每次1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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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心脏病、近期有心肌梗死发作史、癫痫、青光眼、尿潴留及对三环类药物过敏者。 |
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及孕妇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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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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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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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
主要用于先兆性和非先兆性偏头痛的预防和治疗,能减轻症状及发作次数。也可试用于红斑性肢痛症、血管神经性水肿、慢性荨麻疹、皮肤划痕症以及房性、室性早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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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治疗初期可能出现抗胆碱能反应,如多汗、口干、视物模糊、排尿困难、便秘等。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嗜睡,震颤、眩晕。可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偶见癫痫发作、心电图异常、骨髓抑制或中毒性肝损害等。 |
本药为5-羟色胺对抗剂,并有很强的抗组胺和较弱的抗乙酰胆碱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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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严重不全、前列腺肥大、老年或心血管疾患者慎用,使用期间应监测心电图。本品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应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14天,才能使用本品。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驾驶员及高空作业者慎用。 2.长期使用应注意血象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