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使用长效β2受体激动剂和吸入性糖皮质激素联合维持治疗未能充分控制的成年哮喘患者的维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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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活性成份为醋酸茚达特罗、格隆溴铵和糠酸莫米松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异山梨酯。化学名称:1,4:3,6-二脱水-D-山梨醇二硝酸酯。分子式:C6H8N2O8分子量:23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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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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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J20210033 |
国药准字H37023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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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使用长效β2受体激动剂和吸入性糖皮质激素联合维持治疗未能充分控制的成年哮喘患者的维持治疗。 |
本品用于冠心病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类药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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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吸入一粒150/50/80μg或150/50/160μg胶囊的药物。本品最大推荐剂量为150/50/160μg,每日一次。本品仅供经口吸入给药,本胶囊不得口服。 |
口服。一次20mg(1片),每8~12小时给予一次,剂量增减必须经医生允许,应于饭后整片吞服,勿嚼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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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活性成份或者任何辅料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体、位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罕见虚脱及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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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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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缺少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经验,故需慎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效果均不确定,故不推荐用于儿童。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本类药物的敏感性可能更高,更易发生头晕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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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使用长效β2受体激动剂和吸入性糖皮质激素联合维持治疗未能充分控制的成年哮喘患者的维持治疗。 |
本品用于冠心病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类药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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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口腔念珠菌病、口咽念珠菌病。 2无症状性菌尿、菌尿症、膀胱炎、尿道炎、尿路感染、尿路病毒感染。 3药疹、药物性超敏反应、超敏反应、皮疹、瘙痒性皮疹、荨麻疹。 4血葡萄糖升高,高血糖症。 5头痛、紧张性头痛。 6窦性心动过速、室上性心动过速、心动过速。 7吞咽痛、口咽不适、口咽疼痛、咽喉刺激。 8慢性胃炎、肠炎、胃炎、胃肠炎、胃肠炎症。 9口干、咽干。 10药疹、皮疹、丘疹样皮疹、瘙痒性皮疹。 11眼部瘙痒症、瘙痒症、生殖器瘙痒。 12背痛、胸部肌肉骨骼疼痛、骨骼肌肉疼痛、肌痛、颈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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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不应用于治疗急性哮喘症状,包括需要短效支气管扩张剂治疗的支气管痉挛急性发作。增加使用短效支气管扩张剂以缓解症状显示病情控制不佳,应接受医生评估。 使用本品治疗期间,可能发生哮喘相关不良事件和急性发作。若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后哮喘症状仍未得到控制或加重应要求患者继续接受治疗但需寻求医学建议。 患者不应在无医生指导的情况下停止使用本品治疗,因为停药后症状可能复发。 |
1.低充盈压的急性心肌梗死、主动脉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不应突然停止用药,以避免反跳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