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氨基水杨酸异烟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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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治疗各型肺结核、支气管内膜结核及肺外结核。并可作为与结核病相关手术的保护药,也可用于预防长期或大剂量皮质激素、免疫抑制治疗的结核感染及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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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4-吡啶甲酰肼-4-氨基水杨酸 分子式:C13H1404N4 分子量:290.27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篇含利福平300mg,异烟肼1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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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润三九(北京)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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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2366 |
国药准字H2002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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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治疗各型肺结核、支气管内膜结核及肺外结核。并可作为与结核病相关手术的保护药,也可用于预防长期或大剂量皮质激素、免疫抑制治疗的结核感染及复发。 |
适用于治疗各种类型的结核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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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治疗: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成人:一日按体重10~20mg/kg,小儿:视个别需要可增至一日按体重20~40mg/kg,顿服。 2.预防:一日按体重10~15mg/kg,顿服。 |
饭前30分钟或饭后2小时服用,通常体重大于50公斤者,每次2片,每日一次,连续用药到细菌阴转,临床症状获最大程度改善为止,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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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精神病及癫痫患者禁用。 2.严重肝功能障碍患者禁用。 |
国外临床研究资料表明: 利福平:利福平耐受良好,很少引起严重毒性反应,每日或间断服用本品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有: * 轻微、自限性的皮肤反应。典型表现为皮肤发红、瘙痒伴或不伴皮疹、较严重的皮肤过敏反应并不常。 * 胃肠反应包括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部不适和腹泻。曾有利福平治疗引起伪膜性肠炎的报道。 * 利福平可引起肝炎,应监测肝功能。 * 可发生血小板减少,伴或不伴紫癜,通常与利福平间歇治疗有关,如有紫癜发生,立即停药,则紫癜可消失,若出现紫癜后继续用药,有报道引起脑出血甚至死亡者。嗜酸性粒细胞增多、中性粒细胞减少、水肿、肌无力和肌病在利福平治疗期间也有少数病人发生。 下列反应常发生于利福平间歇治疗期间,很可能与免疫有关: * 流感样综合症包括发热、寒战、头痛、头晕和骨痛等症状发作,常见于间歇治疗后第3~6个月。发生频率不一,若利福平剂量 * 气短和喘鸣。 * 血压降低和休克。 * 急性溶血性贫血。 * 急性肾功能衰竭,常由急性肾小管坏死或急性间质性肾炎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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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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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利福平:在啮齿类动物实验中,大剂量应用利福平有致畸胎作用,在妊娠妇女中,尚未用利福平作设计良好的对照实验。 妊娠最后几周服用本品,可致产后母婴出血,用VitK可纠正。 异烟肼:有报道在大鼠和兔的动物实验中,如有妊娠期服用异烟肼,可影响胚胎发育,虽然在哺乳动物(小白鼠、大鼠和兔)的生殖研究中尚未发现异烟肼相关的先天性发育异常。 利福平/异烟肼的合剂异福胶囊:除非认为用药对患者利益明显大于可能对胎儿带来的危险性时,才用于妊娠期妇女,因利福平和异烟肼可通过胎盘,可进入乳汁,因此,接受本品治疗的妇女应停止哺乳。除非医生认为对病人的益处,大于潜在的对婴儿的危险。儿童用药:目前尚缺乏详细的研究资料。老年用药:目前尚缺乏详细的研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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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治疗各型肺结核、支气管内膜结核及肺外结核。并可作为与结核病相关手术的保护药,也可用于预防长期或大剂量皮质激素、免疫抑制治疗的结核感染及复发。 |
适用于治疗各种类型的结核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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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头晕、头痛、失眠、发热、皮疹、恶心、乏力、黄疸、周围神经炎、视神经炎及血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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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至少应连续服用3个月,如无不良反应,中途不宜停药,经临床确诊痊愈后方可停药。 2.孕妇、肝肾功能不良者和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及脑外伤史者慎用。 3.用药期间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少数病人在用药的前两个月可出现一过性氨基转移酶升高。在保肝治疗下继续用药,氨基转移酶可恢复正常。若继续升高,则应停药。 4.如疗程中出现视神经炎症状,需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 5.同服维生素B6可防治周围神经炎等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 6.抗酸药,尤其是氢氧化铝,可抑制本品吸收,不宜同服。 7.本品可加强香豆素类抗凝血药,某些抗癫痫药、降压药、抗胆碱药、三环抗抑郁药的作用,合用时需注意。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定期检查血常规和肝肾功能;4.避免饮酒;5.与抗酸药同服可能影响吸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