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1.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 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 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和手术后感染等; 4.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 5.其他: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 厌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 1.脓胸、肺脓肿、厌氧菌性肺炎; 2.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 3.腹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脓肿; 4.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子宫内膜炎、非淋球菌性输卵管及卵巢脓肿、盆腔蜂窝组织炎及妇科手术后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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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 |
本品主要成分:奈韦拉平,其化学名为11-环丙基-5,11-二氢-4-甲基-6H-二吡啶并[3,2-b:2#39;,3#39;-e][1,4]二氮杂卓-6-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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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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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434 |
H201104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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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1.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 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 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和手术后感染等; 4.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 5.其他: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 厌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 1.脓胸、肺脓肿、厌氧菌性肺炎; 2.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 3.腹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脓肿; 4.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子宫内膜炎、非淋球菌性输卵管及卵巢脓肿、盆腔蜂窝组织炎及妇科手术后感染等。 |
本品适用于治疗HIV-1感染,应与其他抗HIV-1药物联合用药。可单独用于预防母婴传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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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温开水送服,或温开水溶解后服用。按克林霉素计,儿童日剂量为8-25mg/kg(一... |
成人:口服,一次200mg,一日一次,连续14天(这一导入期的应用可以降低皮疹的发生率);之后改为一日两次,一次200mg,并同时使用至少两种以上的其它抗HIV-1药物。儿童患者:2个月至8岁(不含8岁)的儿童患者推荐口服剂量是用药初始14天内一天一次每次4mg/kg;之后改为一天两次,每次7mg/kg。8岁及8岁以上的儿童患者推荐剂量为初始14天内,一天一次,每次4mg/kg;之后改为一天两次,每次4mg/kg。任何患者每天的总用药量不能超过400mg。应告知患者按照处方剂量每日服用奈韦拉平的必要性。如果漏服药物,患者应该尽快服用下一次药物,但不要加倍服用。如果患者停用奈韦拉平超过七天,应按照给药的原则重新开始,即200mg药物,每日一次导入,之后每次200mg,每日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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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偶见恶心、呕吐、腹痛及腹泻。 2.过敏反应:少数病人可出现药物性皮疹。 3.对造血系统基本无毒性反应,偶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等,一般轻微为一过性的。 4.少数病人可发生一过性的碱性磷酸酶、血清转氨酶轻度升高及黄疸。 5.极少数病人可产生伪膜性结肠炎。 |
对奈韦拉平及片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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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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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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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1.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 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 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和手术后感染等; 4.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 5.其他: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 厌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 1.脓胸、肺脓肿、厌氧菌性肺炎; 2.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 3.腹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脓肿; 4.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子宫内膜炎、非淋球菌性输卵管及卵巢脓肿、盆腔蜂窝组织炎及妇科手术后感染等。 |
本品适用于治疗HIV-1感染,应与其他抗HIV-1药物联合用药。可单独用于预防母婴传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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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系克林霉素的衍生物,体外无抗菌活性,在体内经酯酶水解形成克林霉素而发挥抗菌活性。克林霉素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主要作用于革兰阳性球菌和厌氧菌感染。 本品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等均有较好的抗菌作用,流感嗜血杆菌及淋病奈瑟氏球菌对本品呈中度敏感。部分耐红霉素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对本品仍敏感。 本品对革兰阴性和革兰阳性厌氧菌均有较好的抗菌作用,其中对脆弱拟杆菌的MIC50和MIC90分别为0.062和0.5mg/L,对消化链球菌MIC50和MIC90分别为0.125和4mg/L。 |
奈韦拉平是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1)的非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NNRTI)。奈韦拉平与HIV-1的逆转录酶(RT)直接连接并通过使此酶的催化端破裂来阻断RNA依赖和DNA依赖的DNA聚合酶活性。奈韦拉平不与底物或三磷酸核苷产生竞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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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分散片的作用机制与林可霉素相同,细菌对本品与林可霉素有完全交叉耐药性,对林可霉素高度过敏的患者,也不适宜使用本品。 2.一般胃肠道不适,可不影响治疗,但本品有可能引起伪膜性结肠炎,应予以高度重视,如出现剧烈腹痛,频繁腹泻,伴有水样或血样便等症状,应停止用药,严重时应输液,处理无效则需用万古霉素。 3.肝功能损害、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应慎用。 4.有胃肠疾病史,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伴随性结肠炎的患者应慎用。 5.本品治疗2型溶血性链球菌感染,连续用药应不少于10天,以防止急性风湿性发生。 6.因本品有可能引起伪膜性结肠炎,与抗蠕动性止泻药合用,可能使肠内毒素延迟排除,从而导致腹泻延长或加剧。 7.如出现伪膜性结肠炎,选用万古霉素,口服0.125--0.5克,每日4次进行治疗。 |
本品治疗后的初始8周是很关键的阶段,对患者情况需进行严密的监测,及时发现潜在的严重和威胁生命的皮肤反应或严重的肝炎/肝衰竭。另外必须严格遵守剂量要求,尤其是在14天导入期时。对于监控检查的频率,有专家指出至少每月一次以上,特别在增加剂量之前及增加后2周。对由于严重皮疹,皮疹伴全身症状,过敏反应和奈韦拉平引起的肝炎而永久中断奈韦拉平治疗的患者不能重新服用。在服用奈韦拉平期间,继往出现AST或ALT正常值上限5倍,重新服用韦拉平后迅速复发肝功能不正常的患者应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