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恶性肿瘤病人因放疗、化疗所致的免疫功能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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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胸腺五肽。 辅料:氯化钠、枸橼酸钠。 |
溴芬酸钠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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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千寿制药株式会社 唐津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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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219 |
H20090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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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恶性肿瘤病人因放疗、化疗所致的免疫功能低下。 |
适用于外眼部和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的对症疗法,结膜炎,巩膜炎,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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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或皮下注射。参考源自意大利的文献资料,本品每天可以用到50mg剂量。 注:(1)使用本品请遵医嘱。 (2)国内尚无此大剂量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 |
通常一次1-2滴,一日两次滴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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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或器官移植初期需免疫抑制者禁用。 |
有时会出现角膜溃疡、角膜穿孔(频度不明),因此发生角膜上皮障碍等时要中止使用,妥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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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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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恶性肿瘤病人因放疗、化疗所致的免疫功能低下。 |
适用于外眼部和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的对症疗法,结膜炎,巩膜炎,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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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个别可见恶心、发热、头晕、胸闷、无力等不良反应,少数患者偶有嗜睡感。 (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使用时可能ALT水平短暂上升,如无肝衰竭预兆出现,仍可继续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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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通过增强患者的免疫功能而发挥治疗作用的,故而对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例如器官移植受者)不应使用本品,除非治疗带来的裨益明显大于危险性。 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3.18岁以下患者慎用。 |
1.本品属妊娠C类药。 2.本品对儿童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 3.本品使用不准超过10d。使用超过10d,能引起严重肝损害。如有正当理由确实需要使用超过10 d的病人,应严密监测肝酶(特别是谷丙转氨酶)水平。 4.凡对阿司匹林和其他NSAIDs过敏(如发生哮喘、荨麻疹等)的病人,本品禁用。 5.严重肝病和慢性肝炎病人禁用。 6.有胃溃疡和胃肠道出血既住史者慎用。 7.口服肾上腺皮质类固醇、抗凝剂、老年人、吸烟和饮酒过度,均能增加使用本品病人胃肠道出血的危险,切勿大意。 8.NSAIDs在有些病人中能引起肾功能损害(如降低肾血流量)和血液学不良反应(如贫血、抑制血小板聚集),凡肾功能损害和血液学障碍(如血凝障碍疾病)者应慎用。 9.高血压、心衰和有轻度肝损害既往史者慎用。 10.本品与其他NSAIDs相同,妊娠末期妇女不应使用,因可使胎儿动脉导管过早收缩,延迟分娩。 11.合用苯妥英能使本品血浓度约降低50%。合用含氢氧化铝的抗酸剂可使本品最大血浓降低36%。西咪替丁增加本品血浓度。 12.本品与其他非类固醇抗炎药相似,会增加锂的血浓度,两者并用应严密监控。 13.本品能降低抗高血压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