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急慢性肝炎,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癫,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所引起的白细胞、血小板降低症;对冠状动脉硬化、慢性动脉炎、心肌梗塞、肾功能不全引起的少尿、尿毒症等可作为辅助治疗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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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合制剂,其组分含有辅酶A100单位、辅酶10.1mg、还原型谷胱目肽1mg、三磷酸腺苷和核苷酸等生物活性物质。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氨溴索。辅料为:羟乙纤维素、枸橼酸、丙二醇、甘油、山梨醇溶液、糖精钠、薄荷脑、苯甲酸、橙味香精、酸梅香精、纯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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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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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002 |
注册证号HC2017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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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急慢性肝炎,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癫,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所引起的白细胞、血小板降低症;对冠状动脉硬化、慢性动脉炎、心肌梗塞、肾功能不全引起的少尿、尿毒症等可作为辅助治疗药。 |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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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用法:用氯化钠注射液1-2ml溶解肌肉注射,用葡萄糖注射液稀释而作静脉滴注。 2.用量:每日1-2次或隔日1次,每次1-2支,严重消耗性疾病,肿瘤病人遵医嘱酌情加量。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然后减少为一次10毫升,一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6-12岁儿童:每次5毫升,一日2-3次;2-5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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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3.脑出血初期患者禁用。4.房室传导阻滞患者禁用。 |
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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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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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治疗急慢性肝炎,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癫,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所引起的白细胞、血小板降低症;对冠状动脉硬化、慢性动脉炎、心肌梗塞、肾功能不全引起的少尿、尿毒症等可作为辅助治疗药。 |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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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静注速度过快引起的短时低血压,眩晕、颜面潮红、胸闷、气促。 |
本品为粘液溶解剂,能增加呼吸道黏膜浆液腺的分泌,减少粘液腺分泌,从而降低痰液粘度,促进肺表面活性物质的分泌,增加支气管纤毛运动,使痰液易于咳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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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严禁静脉推注。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同时使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请按说明书或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