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小儿肺热感冒引起的咳嗽痰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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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石膏、葶苈子、麻黄、紫苏子(炒)、苦杏仁、前胡、黄芩、竹茹 |
本品每支含红霉素12.5毫克。辅料为:液状石蜡、黄凡士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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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长城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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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039 |
国药准字H11021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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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小儿肺热感冒引起的咳嗽痰喘。 |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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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周岁以下一次3克,1~5岁一次6克,5岁以上一次9~12克,一日2~3次。 |
涂于眼睑内,一日2~3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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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糖尿病儿禁服。 |
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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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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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小儿肺热感冒引起的咳嗽痰喘。 |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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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红霉素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对革兰阳性细菌和沙眼衣原体有抗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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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患者均应慎用。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用前应洗净双手。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使用后应拧紧瓶盖,以免污染药品。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