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小儿肺热感冒引起的咳嗽痰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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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麻黄、前胡、黄芩、炒紫苏子、石膏、苦杏仁(炒)、葶苈子、竹茹。辅料为蔗糖、蜂蜜、山梨酸。 |
胆南星、钩藤、人工牛黄、冰片、僵蚕(姜制)、全蝎(制)、珍珠、人工麝香、白附子(姜醋制)、天麻(姜制)、蝉蜕(去头足)、琥珀、防风、天竺黄、朱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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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长城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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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040 |
国药准字Z44020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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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小儿肺热感冒引起的咳嗽痰喘。 |
风寒感冒、食滞呕吐、腹痛泄泻、惊风抽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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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1岁以内每次服3毫升,1-5岁每次服10毫升,5岁以上每次服15-20毫升;一日2-3次,用时摇匀。 |
口服,一次1.5~3克,一日2次,周岁以内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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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腹泻、皮疹等不良反应,通常无需特殊处理,症状可自行缓解。如副作用严重或持续,请及时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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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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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小儿肺热感冒引起的咳嗽痰喘。 |
风寒感冒、食滞呕吐、腹痛泄泻、惊风抽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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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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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患者均应慎用。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 5.运动员慎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口服,一次1.5~3克,一日2次,周岁以内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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