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与米非司酮序贯合并使用,可用于终止停止49天内的早期妊娠。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米索前列醇 |
本品主要成份为孟鲁司特钠。 |
|
生产企业 |
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668 |
国药准字H2006482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与米非司酮序贯合并使用,可用于终止停止49天内的早期妊娠。 |
本品适用于2岁至14岁儿童哮喘的预防和长期治疗,包括预防白天和夜间的哮喘症状,治疗对阿斯匹林敏感的哮喘患者以及预防运动诱发的支气管收缩。本品适用于减轻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引起的症状(2岁至14岁儿童以减轻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 |
|
用法用量 |
在服用米非司酮40~48小时后,单次饭前口服米索前列醇0.6mg。 |
每日一次。哮喘病人应在睡前服用。过敏性鼻炎病人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在需要时间服药。同时患有哮喘和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的病人应每晚用药一次。详见说明书。 |
|
副作用 |
1;心、肝、肾疾病患者及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者禁用。2;有使用前列腺素类药物禁忌者,如青光眼、哮喘及过敏体质者禁用。3;带宫内节育器妊娠和怀疑宫外孕者,禁用。 |
本品一般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轻微,通常不需要终止治疗。本品总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安慰剂相似。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无妊娠妇女研究资料,除非明确需要服药,孕妇应避免服用本品。全球上市后经验显示,妊娠期间使用本品后有罕见的新生儿先天性肢体缺陷的报道。这些妇女中绝大部分在怀孕期间还使用了其他哮喘治疗药物。本品的使用与这些事件的因果关系尚未建立。尚不明确本品是否能从乳汁分泌。由于许多药物均可从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本品。儿童用药:已在6个月至14岁儿童进行了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6个月以下儿童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研究。研究表明本品不会影响儿童的生长速度。老年用药:不适用。 |
|
成分 |
与米非司酮序贯合并使用,可用于终止停止49天内的早期妊娠。 |
本品适用于2岁至14岁儿童哮喘的预防和长期治疗,包括预防白天和夜间的哮喘症状,治疗对阿斯匹林敏感的哮喘患者以及预防运动诱发的支气管收缩。本品适用于减轻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引起的症状(2岁至14岁儿童以减轻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 |
|
药理作用 |
部分早孕妇女服药后有轻度恶心、呕吐、眩晕、乏力和下腹痛,及个别妇女可出现潮红、发热及手掌瘙痒。 |
||
注意事项 |
1用于终止早孕时,必需与米非司酮配伍,严禁单独使用。2配伍米非司酮终止早孕,必须有医生处方,并在医生监管下在有急诊刮宫手术和辅液、输血条件的单位使用。3服药前必须向服药者详细告知治疗效果及可能出现的副反应,治疗或随诊过程中,如出现大量出血或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就医。4服药后,一般会较早出现少量阴道出血,部分妇女流产后出血时间较长。少量早孕妇女服用米非司酮后,即可自然流产,约80%的孕妇在使用后,6小时内排出绒毛胎囊,约10%孕妇在服药后一周内排出妊娠物。5服药后8~15天应去原治疗单位复诊,以确定流产效果,必要时作B超检查或血HCG检查,如确认为流产不全或继续妊娠,应及时处理。6使用终止早孕失败者,必须进行人工流产终止妊娠。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避免与CYP3A4强抑制剂合用;5.可能引起精神系统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应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