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巨幼红细胞性贫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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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B12。 |
人工麝香、珍珠、冰片、炉甘石粉、三七、五倍子、人工牛黄、颠茄流浸膏。辅料为:混合脂肪酸甘油酯(硬脂)、二甲基亚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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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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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993 |
国药准字Z420214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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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巨幼红细胞性贫血。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止血生肌。用于大肠热盛所致的大便出血、血色鲜红、肛门灼热疼痛;各类痔疮和肛裂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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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25-100ug或隔日50-200ug分次服用或遵医嘱。 |
早晚或大便后塞于肛门内,一次1粒,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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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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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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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巨幼红细胞性贫血。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止血生肌。用于大肠热盛所致的大便出血、血色鲜红、肛门灼热疼痛;各类痔疮和肛裂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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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有低血钾及高尿酸血症等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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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利伯病即家族遗传性球后视神经炎及抽烟性弱视症。血清中维生素B12异常升高,如使用维生素B12治疗可使视神经萎缩迅速加剧,但采用羟钴胺则有所裨益。 2.痛风患者如使用本品,由于核酸降解加速,血尿酸升高,可诱发痛风发作,应加注意。 3.神经系统损伤者,在诊断未明确前,不宜应用维生素B12,以免掩盖亚急性联合变性的临床表情。 4.维生素B12缺乏可同时伴有叶酸缺乏,如以维生素B12治疗,血象虽能改善,但可掩盖叶酸缺乏的临床表现;对该类患者宜同时补充叶酸,才能取得较好疗效。 5.维生素B12治疗巨幼细胞性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便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严重低血钾。 6.抗生素可影响血清和红细胞内维生素B12测定,特别是应用微生物学检查方法,可产生假性低值在治疗前后,随访测定血清维生素B12时,应加注意。 |
1.本品为直肠给药,禁止内服。 2.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就诊;内痔出血过多或内痔脱出不能自行还纳,亦应去医院就诊。 3.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 4.保持大便通畅。 5.高血压、青光眼、前列腺肥大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孕妇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有严重肝肾疾患及糖尿病或血液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放置时采取侧卧位,动作宜轻柔,避免出血。置入适当深度以防滑脱。 9.药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防止受热变形。如遇高温软化,可将栓头朝下放入冰箱冷藏或浸入冷水中,冷却凝固后再使用。 10.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6.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