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珍珠明目滴眼液(胶体溶液)

珍珠明目滴眼液(胶体溶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查看说明书
珍珠明目滴眼液(胶体溶液)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珍珠明目滴眼液(胶体溶液)
珍珠明目滴眼液(胶体溶液)
牙痛清火口服液
牙痛清火口服液
主要成分

珍珠液、冰片。辅料:氯化钠、玻璃酸钠、羟苯乙酯。

大黄、石膏、重楼、赤芍、栀子(炒焦)、玄参、地骨皮、白芍、乌梅、白芷、细辛。

生产企业

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2021196

国药准字B2002077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用法用量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外用,用消毒棉球浸药液1~2ml局部含浸,一日4~6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少数病例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大便溏泻等消化道症状,局部用药后偶有舌体麻木或口腔黏膜轻微刺痛感,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禁忌

成分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辛辣之物。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 3.儿童慎用。 4.本品含细辛,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药企入驻&商务合作联系:
18170858443

(点击可直接拨打电话)

药企入驻申请快捷、曝光率高

填写入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