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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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珍珠液、冰片。辅料:氯化钠、玻璃酸钠、羟苯乙酯。 |
象牙屑、青黛、壁钱炭、人指甲(滑石粉制)、珍珠、冰片、牛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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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七0七天然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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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1196 |
国药准字Z3202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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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出血、口腔溃疡、皮肤疮疡、痔疮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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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饭后服用。儿童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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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使用该药品可能导致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和腹泻。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和瘙痒。长期使用可能影响肝肾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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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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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出血、口腔溃疡、皮肤疮疡、痔疮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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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嘱使用;4. 避免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5. 储存于儿童无法触及的干燥阴凉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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