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严重创伤,消耗性疾病或手术后营养不足的补充以及肿瘤放疗或化疗的支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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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袋干混悬剂含酪蛋白钠盐10克、大豆油562.5毫克、糊精50克、钾207.5毫克、钠162.5毫克、钙125毫克、镁31.25毫克、氯312.5毫克、磷109.375毫克、铁1.875毫克、锌2.375毫克、锰0.3125毫克、铜156.25微克、碘15.625微克、钼15.625微克、铬12.5微克、硒9.375微克、维生素A2.075微克(约相当于6.25单位)、维生素D2.5微克(约相当于100单位)、维生素E3.125毫克、维生素B10.3125毫克、维生素B21.25毫克、维生素B60.625毫克、维生素C37.5毫克、维生素B121.25微克、维生素K9.375微克、烟酰胺3.125毫克、泛酸1.25毫克、叶酸62.5微克、稳定剂适量。 |
人参、鹿茸(去毛)、山茱萸(酒炙)、地黄、熟地黄、白芍、龟甲(沙烫醋淬)、鳖甲(沙烫醋淬)、阿胶、杜仲(炒炭)、续断、天冬、茯苓、酸枣仁(炒)、琥珀、艾叶(炒炭)、陈皮、泽泻、没药(醋炙)、乳香(醋炙)、廷胡索(醋炙)、红花、西红花、怀牛膝(去头)、川牛膝(去头)、鸡冠花、赤石脂(煅)、香附(醋炙)、甘草、秦艽、黄芩、白术(麸炒)、木香、砂仁、沉香、当归、川穹、肉桂。辅料为炼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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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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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589 |
国药准字Z20013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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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严重创伤,消耗性疾病或手术后营养不足的补充以及肿瘤放疗或化疗的支持治疗。 |
补气益肾,养血调经。用于气虚血亏,肝肾不足引起:体质虚弱,腰膝酸软,头晕耳鸣,自汗盗汗,失眠多梦,宫寒带下,月经不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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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临用前每袋(62.5克)加温开水至250毫升,混匀。口服、鼻饲或胃管滴入,第一天用量500~1000ml,以后逐渐增加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8.2克(约4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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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有严重消化道和吸收功能障碍的患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三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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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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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严重创伤,消耗性疾病或手术后营养不足的补充以及肿瘤放疗或化疗的支持治疗。 |
补气益肾,养血调经。用于气虚血亏,肝肾不足引起:体质虚弱,腰膝酸软,头晕耳鸣,自汗盗汗,失眠多梦,宫寒带下,月经不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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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尔发生恶心、呕吐、腹涨、腹泻等胃肠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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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糖尿病,高剂量类固醇类药物治疗与其他糖代谢异常者慎用。 2.与香豆素衍生物合用时,可影响本品中维生素K、维生素A的含量。 3.避免同时使用抗酸剂,明显的沉淀物会导致营养物质滞留胃内。 4.本品与大剂量维生素A的营养物质同时用于孕妇时应慎重,维生素A剂量不应超过10000IU/天。 5.配制后应在冰箱存放,当日用完。 |
1.忌生冷、油腻食物,忌气恼。 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本品宜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 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