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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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龙胆、盐泽泻、地黄、当归、栀子、菊花、盐车前子、决明子、柴胡、防风、黄芩、木贼、黄连、薄荷脑、大黄、冰片、熊胆粉。辅料为:淀粉。 |
羊耳菊、鱼腥草、绣线菊、大蓟根、漆姑草、路路通、鹅不食草,辅料为:磷酸氢钙、羧甲基纤维素钠、滑石粉、硬脂酸镁、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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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光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原贵州安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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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3203 |
国药准字Z200275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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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清热解毒,疏风消肿,利咽通窍,用于风热所致的急慢性鼻炎、鼻窦炎及咽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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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4~5片,一日3次;饭后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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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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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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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清热解毒,疏风消肿,利咽通窍,用于风热所致的急慢性鼻炎、鼻窦炎及咽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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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 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 3.药服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服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