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除异常黑胆质及胆液质,除障明目。用于白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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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芦荟、盒果藤、玫瑰花、诃子肉、乳香、西红花、司卡摩尼亚脂。辅料为蔗糖、淀粉。 |
九头狮子草、八爪金龙、糯米藤、薄荷、桔梗、金果榄、水杨梅、薄荷脑,辅料为淀粉、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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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黑龙江省济仁药业有限公司 |
贵州奥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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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302 |
国药准字Z20025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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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除异常黑胆质及胆液质,除障明目。用于白内障。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清利咽喉。用于咽痛、咽干、声音嘶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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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7片,一日1次。 |
含服,一次1~2片,一日5~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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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口干、胃部不适、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和头晕。在极少数情况下,可能发生严重的过敏反应。如果出现任何严重或持续的副作用,请立即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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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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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除异常黑胆质及胆液质,除障明目。用于白内障。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清利咽喉。用于咽痛、咽干、声音嘶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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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患慢性腹泻、痢疾及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 3.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止泻药。 4.服用二周症状无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 5.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口干、胃部不适、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和头晕。在极少数情况下,可能发生严重的过敏反应。如果出现任何严重或持续的副作用,请立即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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