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抑制血小板聚成,防止血栓形成,治疗和预防短暂脑缺血发作、脑血栓、冠心病、心肌梗塞、偏头疼、人工心脏瓣膜,动静脉漏和其他手术后的血栓形成,血栓闭塞性脉管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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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司匹林。 |
化学名称:4-氨基-3-(4-氯苯基)-丁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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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曙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卫达化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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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827 |
注册证号HC2017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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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抑制血小板聚成,防止血栓形成,治疗和预防短暂脑缺血发作、脑血栓、冠心病、心肌梗塞、偏头疼、人工心脏瓣膜,动静脉漏和其他手术后的血栓形成,血栓闭塞性脉管炎等。 |
限于脊髓和大脑疾病或损伤引起的肌肉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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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口服。8~14岁儿童,一次1片;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初剂量为一天3次,1次½片(5mg),每3天再增加½片(5mg),直到最理想的效果出现。最高量为天8片(80mg)。可以下列方式逐次给药:一次½片(5mg)一天3次,3天一次1片(10mg)一天3次,3天一次1/2片(15mg)一天3次,3天一次2片(20mg)一天3次,3天以后可再增加剂量;但每天最高剂量不得超过80mg(20mg,一天4次),或遵医嘱。当需要停用时,要逐渐地减少剂量以避免副作用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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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本品有中枢神经系统(CNS)抑制作用,会有镇静、嗜眠、运动失调和呼吸及心血管的抑制。另外常见的是虚弱、疲劳和眩晕。其它较少见的报告如下:1.神经精神方面:混乱、头痛、失眠。2.心血管方面:低血压。3.胃肠道方面:恶心,便秘。4.生殖泌尿道方面:尿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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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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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只有动物试验,尚未做人体试验,所以只有在使用本品明确地比对胎儿的危险还重要时才使用。哺乳期妇女:本品是否会从乳计中分泌尚不清楚,但是根据般原则,服药的患者不宜授乳,因为很多药物会从乳汁中分泌出。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本品,因安全性尚未建立。因为对于有癫痫及癫痫既往史的患者有诱发发作的可能性,因此,给予儿童本药应注意。老年用药:老年人生理机能低下,低剂量时即会造成肌力低下、倦怠感等症状,所以开始时应观察症状并以低剂量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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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主要用于抑制血小板聚成,防止血栓形成,治疗和预防短暂脑缺血发作、脑血栓、冠心病、心肌梗塞、偏头疼、人工心脏瓣膜,动静脉漏和其他手术后的血栓形成,血栓闭塞性脉管炎等。 |
限于脊髓和大脑疾病或损伤引起的肌肉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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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一般用于解热镇痛的剂量很少引起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如治疗风湿热)、尤其当药物血浓度〉200μg/ml时较易出现不良反应。血药浓度愈高,不良反应愈明显。1.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由于本品对胃粘膜的直接刺激引起)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3%~9%),停药后多可消失。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可有胃肠道出血或溃疡。2.中枢神经:出现可逆性耳鸣、听力下降,多在服用一定疗程,血药浓度达200~300g/L后出现。3.过敏反应:出现于0.2%的病人,表现为哮喘、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或休克。多为易感者,服药后迅速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可致死亡,称为阿司匹林哮喘。有的是阿司匹林过敏、哮喘和鼻息肉三联征,往往与遗传和环境因素有关。4.肝、肾功能损害,与剂量大小有关,尤其是剂量过大使血药浓度达250μg/ml时易发生。损害均是可逆性的,停药后可恢复。但有引起肾乳头坏死的报道。5.逾量或中毒表现:①轻度,即水杨酸反应(salicylism),多见于风湿病用本品治疗者,表现为头痛、头晕、耳鸣、耳聋、恶心、呕吐、腹泻、嗜睡、精神紊乱、多汗、呼吸深快、烦渴、手足不自主运动(多见于老年人)及视力障碍等;②重度,可出现血尿、抽搐、幻觉、重症精神紊乱、呼吸困难及无名热等;儿童患者精神及呼吸障碍更明显;过量时实验室检查可有脑电图异常、酸碱平衡改变(呼吸性碱中毒及代谢性酸中毒)、低血糖或高血糖、酮尿、低钠血症、低钾血症及蛋白尿。 |
1.本品能同时抑制脊柱水平处单突触和多突触(monosynapticand polysynaptic)的反射。可能是使传入端产生高度极化。2.本品为神经传导抑制剂gammaaminobutyricacid(GABA)的相似物。3.动物研究,有CNS抑制作用。4.可减轻由于多发性硬化症(multiple sclerosis)的痉挛症状,特别是用于解除曲肌痉挛和并发的疼痛,阵挛和肌肉震颤。5.对脊髓损伤和其它脊髓疾病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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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4.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7.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突然停药会产生幻觉和癫痫发作,所以要停药时需逐渐地减少剂量。 2.肾功能不良者:因本品大部份以原型由肾脏排出,给药时要注意,可能必须要降低剂量。 3.中风患者:这些患者对本品的耐受性较差。 4.本品有镇静作用,所以患者服药后,驾驶汽车或操作机器时特别要注意。 5.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请放置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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