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止吐药。用于:①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②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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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昂丹司琼。【成份】化学名:2,3-二氢-9-甲基-3-[(2-甲基咪唑-1-基)甲基]-4(1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化合物分子式:C18H19N3OHCl2H2O分子量:365.83 |
珍珠、人工牛黄、血竭、三七、麝香、冰片、西洋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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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
汕头高新区华泰医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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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7259 |
国药准字Z2000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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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吐药。用于:①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②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清热解毒、活血化瘀、消痰散结。主治食管癌、胃癌、肺癌、肝癌、胰腺癌、胆囊癌、鼻咽癌、乳腺癌、宫颈癌、恶性淋巴瘤等多种恶性肿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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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 2.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连用5天。 3.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4.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在麻醉前1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随后每隔8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两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疗程4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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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胃肠梗阻者忌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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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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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止吐药。用于:①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②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清热解毒、活血化瘀、消痰散结。主治食管癌、胃癌、肺癌、肝癌、胰腺癌、胆囊癌、鼻咽癌、乳腺癌、宫颈癌、恶性淋巴瘤等多种恶性肿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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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
本品对Ehrlich腹水癌荷瘤小鼠有迁长存活时间的作用,对于移植裸鼠的食管癌和肝癌、胃癌生长均有不同程度的抑制作用,与化疗药物联合应用有一定的增效减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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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 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 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
可视病情在饭后1小时服用,宜温开水或蜜水送服;因吞咽困难者,可去掉胶囊外壳,将胶囊中药物调蜜含服;配合放疗期间,注意复查外周血象。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