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类风湿关节炎,退行性关节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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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化学名称为:主要成份是舒林酸,化学名为(Z)-5-氟-2-甲基-1-[(4-甲亚硫酰苯基)亚甲基]-1H-茚-3-醋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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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云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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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1627 |
国药准字H2001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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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类风湿关节炎,退行性关节病。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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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口服抗风湿一次0.2g,早晚各1次;镇痛首次0.2g,8小时后重复。2岁以上儿童常用量:按体重一次2.25mg/kg,一日2次,每日剂量不得超过6mg/kg。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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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有过敏者禁用。(2)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或曾有溃疡出血或穿孔史者禁用。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暂短,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产生上述副作用,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消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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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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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试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使用。尚未证实尼美舒利是否通过母乳排出体外,不推荐哺乳妇女使用。 儿童用药: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应严格遵守医嘱,医生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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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类风湿关节炎,退行性关节病。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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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不良反应为胃肠道反应,包括上腹痛、腹胀、消化不良、恶心、腹泻、便秘、纳差等,发生消化道溃疡者较少。2.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一般极少发生,主要有头晕、头痛、嗜睡、失眠。3.骨髓抑制、急性肾功能衰竭、心力衰竭、无菌性脑膜炎、肝损害和史蒂文撕-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征则罕见。4.其它:偶见皮疹、瘙痒、急躁、忧郁等。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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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消化性溃疡史,目前无活动性溃疡的患者需在严密观察下使用本品。2.用药期间应定期监测大便潜血、血象、肝肾功能。3.将本品放置于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