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肩周炎、颈肩腕综合症、痛风发作以及外伤和手术后消炎、镇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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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奥沙普秦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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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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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784 |
国药准字H19991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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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肩周炎、颈肩腕综合症、痛风发作以及外伤和手术后消炎、镇痛。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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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一次,一次2片(400mg),根据年龄和症状可适当增减,或遵医嘱,每日最大剂量为3片(600mg)。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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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消化道溃疡患者,严重肝肾疾病患者,对本品、阿斯匹林以及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物过敏者,血液病患者,有哮喘、荨麻疹病史者,心力衰竭患者,利尿药导致的血容量降低或肾血流量不足的患者。 |
主要有胃灼热、胃痛及胃肠道障碍,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用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出现上述症状,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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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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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尚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母乳排泄,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儿童用药: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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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肩周炎、颈肩腕综合症、痛风发作以及外伤和手术后消炎、镇痛。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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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主要为消化道症状:有恶心、胃痛、胃不适、腹胀、食欲不振,腹泄、便秘、口渴、口炎、消化道出血;其次为头晕、头痛、眩晕、神经过敏、困倦、失眠、耳鸣、抽搐、水肿;偶见血液系统的粒细胞减少及全血细胞减少;肾病综合症及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少数人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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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作为抗炎、镇痛,解热药物,本品应对症使用。 2、既往有出血病史者慎用。 3、长期服用的患者应注意监测肝肾功能和血象,如出现异常应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 4、患者出现视力模糊,色视,弱视或胶原病时,应停用本品。 5、与口服抗凝剂并用时应慎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4.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5.避免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同时使用;6.定期监测肝肾功能;7.出现胃肠道不适时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