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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母口服液

珍母口服液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广西南珠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凉血止血,滋阴清热。用于月经过多、经期延长、功能性子宫出血及使用宫内节育器后的不规则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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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母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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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母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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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珍母口服液
珍母口服液
加味逍遥口服液
加味逍遥口服液
主要成分

珍珠精卵液。辅料为蛋白糖。

柴胡、当归、白芍、白术、茯苓、甘草、牡丹皮、栀子。

生产企业

广西南珠制药有限公司

太阳石(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70080

国药准字Z2004440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凉血止血,滋阴清热。用于月经过多、经期延长、功能性子宫出血及使用宫内节育器后的不规则出血。

肝郁脾虚、肝脾不和所致的胁痛、郁证、低热、乳癖,症见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月经不调、乳房胀痛。

用法用量

口服,在月经将来之前或刚见红时开始服用,一次20毫升,一日2次,或遵医嘱,5天为一个疗程。

口服。一次1支,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孕妇慎用。

禁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服。

成分

凉血止血,滋阴清热。用于月经过多、经期延长、功能性子宫出血及使用宫内节育器后的不规则出血。

肝郁脾虚、肝脾不和所致的胁痛、郁证、低热、乳癖,症见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月经不调、乳房胀痛。

药理作用

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对小鼠有镇痛、促进肠蠕动、抑制胃蛋白酶活性作用。

注意事项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 避免与其他药物同时服用,以免发生相互作用;5. 严格按照说明书推荐的剂量服用,不要自行增减剂量。

1少吃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服药一周后,症状未见缓解,或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到医院就诊。4孕妇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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