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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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苍术、陈皮、厚朴(姜制)、白芷、茯苓、大腹皮、生半夏、甘草浸膏、广藿香油、紫苏叶油。辅料为乙醇。 |
美沙拉秦,其化学名为: 5-氨基水杨酸 分子式:C7H7NO3 分子量:1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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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天一堂药业有限公司 |
Vifor AG Zweigniederlassung M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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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576 |
注册证号H20140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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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
本品适用于治疗溃疡性结肠炎的急性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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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2次,用时摇匀。 |
每天二至三次,便后肛塞0.25~0.5g,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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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禁用。 2.对本品及其成分过敏者。 3.风热感冒,表现为发热重,微怕风,出汗,头胀痛,口干想喝水,或见咽干,咽痛,鼻塞,流黄浓鼻涕,咳嗽,咯黄黏痰等。 4.风寒感冒表现为自觉怕冷重,发热轻,无汗,头身疼痛,或见鼻塞,流清涕等症状者。 |
1.本品耐受性良好,主要不良反应为: (1)消化系统:偶见腹部不适,腹泻,胃肠胀气,恶心及呕吐等; (2)中枢神经系统:个别患者可见头痛,头晕等; (3)过敏反应:如同水杨酸及其衍生物一样,本品所出现的过敏反应呈现非剂量依赖性。极少数患者可见过敏性红肿、药物热、支气管痉挛、外周性心包心肌炎、急性胰腺炎和间质性肾炎等。 (4)在用美沙拉秦治疗期间偶而会有肺泡炎出现,个别病例可能出现全肠炎(pancolitis)。 (5)在一定条件下,一些与美沙拉秦有类似结构的药物可引起红癍狼疮样综合症,所以不排除美沙拉秦也有引起这种反应的可能性。 2.其他不良反应: (1)偶可观察到肌肉痛和关节痛; (2)活性组分的化学结构有可能引起正铁血红蛋白水平升高; (3)有报道在应用含有美沙拉秦的药物后,个别病例可见血液学改变,包括发育不全性贫血、粒细胞缺乏症、全血细胞减少、中性白细胞减少症、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 (4)偶有引起肝脏炎症(肝炎)的报道,罕见病例中有肝功能参数(转氨酶水平升高)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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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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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只有在严格的指征下,妊娠前三个月才能使用本品。需要生育的妇女,在开始妊娠前,除非没有其他药物可用,应尽可能少的使用本品;如果个体情况允许,妊娠的最后2~4周应停用本品。哺乳期妇女用药经验不足,如确需服用,须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由于缺乏相应年龄段儿童的使用经验,建议幼儿和小儿不使用本品。 老年用药:高龄患者用本品应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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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
本品适用于治疗溃疡性结肠炎的急性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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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近年来,应用藿香正气水出现的过敏反应,应引起重视。 2.有报道服用藿香正气水致荨麻疹样药疹、上消化道出血、过敏性紫癜以及低血糖。 |
美沙拉秦的体外实验表明其对一些炎症介质(前列腺素、白三烯B4、C4)的生物合成和释放有抑制作用,其作用机制是通过抑制血小板激活因子的活性和抑制结肠粘膜脂肪酸氧化,来改善结肠粘膜炎症。对家兔溃疡性结肠炎口服给药亦有明显的治疗作用和良好的量效关系。 大鼠长期毒性实验表明,美沙拉秦低剂量(120mg/kg·d)和中剂量(240mg/kg·d)组对肝肾功能、血象、尿常规等均无明显影响;高剂量(360mg/kg·d)组尿蛋白有明显升高,但停药后可恢复正常。动物研究表明,美沙拉秦无致突变、致畸、致癌作用。小鼠急性毒性实验表明,腹腔注射LD50为743mg/kg,口服LD50为888.2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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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吐泻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5.本品含乙醇(酒精)40%~50%,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本品应进行监测。 (2)在治疗期间,在医生的指导下,应注意血细胞计数和尿检查。一般情况下,在治疗开始14天,就经该进行这些检查。此后,每用药4周,应进行相应检查,这种检查应进行2~3次。如果未见异常,每3个月应进行1次血浆尿素氮(BUN)、血肌酐和尿沉渣等反映肾功能的检查。 (3)治疗期间,注意监测高铁血红蛋白值水平。 (4)肺功能障碍的患者,特别是哮喘患者,在治疗期间,应密切进行监测。 (5)包含硫酸酯酶的制剂过敏的患者,只有在医学监测下,才能使用本品。治疗中,如果出现不可耐受的反应,如急性腹痛、痉挛、发热、严重头痛以及皮肤红斑等,应立即停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