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改善由于慢性动脉闭塞症引起的溃疡、肢痛、冷感及间歇性跛行等缺血性症状。2、用于预防脑梗死后的复发(心源性脑梗死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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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西洛他唑。化学名称:6-[4-(1-环已基-1H-四氮唑-5-基)丁氧基]-3,4-二氢-2(1H)-喹诺酮? |
本品主要成份为瑞舒伐他汀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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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金立源药业有限公司 |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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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411 |
国药准字H20080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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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改善由于慢性动脉闭塞症引起的溃疡、肢痛、冷感及间歇性跛行等缺血性症状。2、用于预防脑梗死后的复发(心源性脑梗死除外)。 |
本品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和其它非药物治疗(如:运动治疗、减轻体重)仍不能适当控制血脂异常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Ⅱa型,包括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型血脂异常症(Ⅱb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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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0mg(2片),每日2次。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
在治疗开始前,应给予患者标准的降胆固醇饮食控制,并在治疗期间保持饮食控制。本品的使用应遵循个体化原则,综合考虑患者个体的胆固醇水平、预期的心血管危险性以及发生不良反应的潜在危险性。口服。本品常用起始剂量为5mg,一日一次。起始剂量的选择应综合考虑患者个体的胆固醇水平、预期的心血管危险性以及发生不良反应的潜在危险性。对于那些需要更强效地降低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的患可以考虑10mg一日一次作为起始剂量,该剂量能控制大多数患者的血脂水平。如有必要,可在治疗4周后调整剂量至高级的剂量水平。本品每日最大剂量为20mg。本品可在一天中任何时候给药,可在进食或空腹时服用。肾功能不全患者用药:轻度和中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禁用本品的所有剂量。肝功能损害患者用药:在Child-Pugh评分不高于7的受试者,瑞舒伐他汀的全身暴露量不升高。在Child-Pugh评分8和9的受试者,观察到全身暴露量的升高。在这些患者,应考虑对肾功能的评估。没有在Child-Pugh评分超过9的患者中使用本品的经验。本品禁用于患有活动性肝病的患者。人种:已观察到亚洲人受试者的全身暴露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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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出血患者(血友病、毛细血管脆弱症、颅内出血、消化道出血、尿路出血、咯血、玻璃体出血等)(可能增加出血);2、充血性心衰患者(可能会加重症状)[本品是具有PDE3抑制作用的药物。在国外有报道,具有PDE3抑制作用的药物(米力农、维司力农),在以充血性心衰(NYHA分类Ⅲ~Ⅳ)患者为对象的安慰剂对照长期比较试验中,其存活率比安慰剂低。另外,对未患充血性心衰的患者长期给予包括本品在内的PDE3抑制剂时的预后尚不明确];3、对本品成份有过敏史的患者;4、妊娠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 |
本品所见的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度的和短暂性的。在国外对照临床试验中,因不良事件而退出试验的患者不到4%。不良事件列表基于临床研究数据和广泛的上市后经验,下列表格列出瑞舒伐他汀的不良反应特征。依据发生频率和系统器官类别对以下不良事件分类。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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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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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改善由于慢性动脉闭塞症引起的溃疡、肢痛、冷感及间歇性跛行等缺血性症状。2、用于预防脑梗死后的复发(心源性脑梗死除外)。 |
本品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和其它非药物治疗(如:运动治疗、减轻体重)仍不能适当控制血脂异常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Ⅱa型,包括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型血脂异常症(Ⅱb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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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严重不良反应(1)有时会发生充血性心衰、心肌梗死、心绞痛、室性心动过速,发生率不明。发现异常时,应停止给药,并进行适当处理。(2)出血:有发生脑出血等颅内出血(初期症状:头痛、恶心、呕吐、意识障碍、半身不遂)的可能,发生率不明。有这些症状时应停止给药并进行适当处理。有发生肺出血(发生率不明)、消化道出血、鼻出血、眼底出血(0.1%以下)等的可能。有这些症状时应停止给药并进行适当处理。(3)有发生全血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发生率不明)、血小板减少(0.1%以下)的可能,应充分注意观察,发现异常时应停止给药并进行适当处理。(4)间质性肺炎(发生率不明):有时出现伴随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的间质性肺炎。有上述症状时,应停止给药,并进行给予肾上腺皮质激素等药物的适当处理。(5)肝功能障碍(0.1-0.5%以下)、黄疸(发生率不明):因为有发生AST(GOT)、ALT(GPT)、A1-P、LDH等升高和黄疸等,应充分注意观察,发现异常时应停止给药并进行适当处理。2、一般不良反应注:在出现过敏反应时应停止给药;在出现循环、精神神经系统不良反应时应予以减量或停止给药等适当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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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慎重给药(以下患者慎重给药)(1)月经期患者(可能增加出血);(2)有出血倾向的患者(可能会加重出血);(3)正在使用抗凝药(法华林)或抗血小板药(阿司匹林、噻氯匹定等)、溶栓药(尿激酶、阿替普酶)、前列腺素E1制剂及其衍生物(前列地尔、利马前列素阿法环湖精)的患者(在充分注意凝血功能的情况下使用);(4)合并冠状动脉狭窄的患者(给予本药所致的心率增加有可能诱发心绞痛);(5)有糖尿病或糖耐量异常的患者(可能出现出血性不良反应);(6)重症肝功能障碍患者(西洛他唑的血中浓度可能升高)、重症肾功能障碍患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活动性肝病患者禁用;4. 肌病患者慎用;5. 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肌酸激酶;6. 避免与葡萄柚汁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