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成人特发性帕金森病的体征和症状,即在整个疾病过程中,包括疾病后期,当左旋多巴的疗效逐渐减弱或者出现变化和波动(剂末现象或\"开关\"波动)时,都可以单独应用本品(无左旋多巴)或与左旋多巴联用。本品也用于中度到重度特发性不宁腿综合征的症状治疗,剂量可高达0.75mg(见【用法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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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普拉克索。 |
本品主要成分:盐酸氟桂利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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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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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368 |
国药准字H19993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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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成人特发性帕金森病的体征和症状,即在整个疾病过程中,包括疾病后期,当左旋多巴的疗效逐渐减弱或者出现变化和波动(剂末现象或\"开关\"波动)时,都可以单独应用本品(无左旋多巴)或与左旋多巴联用。本品也用于中度到重度特发性不宁腿综合征的症状治疗,剂量可高达0.75mg(见【用法用量】)。 |
1.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2.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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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当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服用本品时,建议参照【用法用量】减少剂量。幻觉为多巴胺能受体激动剂和左旋多巴治疗的副反应。应告知患者可能会发生幻觉(多为视觉上的)。对于晚期帕金森,联合应用左旋多巴,可能会在本品的初始加量阶段发生运动障碍。如果发生上述副反应,应该减少左旋多巴用量。本品与嗜睡和突然睡眠发作有关,尤其对于帕金森病患者。在日常活动中的突然睡眠发作,有时没有意识或预兆,但是这种情况很少被报导。必须告知患者这种副反应,建议其在应用本品治疗的过程中要谨慎驾驶车辆或操作机器。已经发生过嗜睡和/或突然睡眠发作副反应的患 |
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的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10mg,65岁以上的患者每晚5mg。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周给药五天(剂量同上)。2.眩晕: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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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活性成份任何辅料过敏者。 |
本品禁用于有抑郁症病史、帕金森氏病或其它锥体外系疾病症状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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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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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成人特发性帕金森病的体征和症状,即在整个疾病过程中,包括疾病后期,当左旋多巴的疗效逐渐减弱或者出现变化和波动(剂末现象或\"开关\"波动)时,都可以单独应用本品(无左旋多巴)或与左旋多巴联用。本品也用于中度到重度特发性不宁腿综合征的症状治疗,剂量可高达0.75mg(见【用法用量】)。 |
1.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2.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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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常属一过性)为:困倦和/或乏力(20%),某些患者还可出现体重增加(和/或食欲增加)(11%)。2.偶见下列严重的不良反应(见于长期用药者)为:抑郁症,有抑郁病史的女性患者较易发生此反应。锥体外系症状(如运动徐缓、强直、静坐不能、口颌运动障碍、震颤等),老年人较易发生。3.罕见的不良反应报道有:胃肠道反应:胃灼热、恶心、胃痛。中枢神经系统:失眠、焦虑。4.其它:溢乳、口干、肌肉疼痛及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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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可能引起幻觉、意识模糊等精神症状;2. 可能引起低血压;3. 可能引起头晕、跌倒;4. 可能引起嗜睡;5. 可能引起冲动控制障碍;6. 可能引起外周水肿;7. 可能引起体重增加;8. 可能引起运动障碍;9. 可能引起睡眠行为异常。 |
1.用药后疲惫症状逐步加重者应当减量或停药。2.严格控制药物剂量,当应用维持剂量达不到治疗效果或长期应用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时,应当减量或停服药。3.患有帕金森病等锥体外系疾病时,应当慎用本制剂。4.驾驶员和机械操作者慎用,以免发生意外。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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