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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环丙沙星片

盐酸环丙沙星片

非处方药 医保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引起的: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埃希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伤寒。骨和关节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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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环丙沙星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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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环丙沙星片
盐酸环丙沙星片
复方金刚烷胺氨基比林片
复方金刚烷胺氨基比林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环丙沙星。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内含盐酸金刚烷胺0.1g,氨基比林0.15g,马来酸氯苯那敏0.002g。

生产企业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元森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3021281

国药准字H1302443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埃希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伤寒。骨和关节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用于预防,治疗流行性感冒,对其他原因引起的高热,也具有良好的退热作用。

用法用量

口服。(1)成人常用量:一日0.5~1.5g(2~6片),分2~3次。(2)骨和关节感染:一日1~1.5g(4~6片),分2~3次,疗程4~6周或更长。(3)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一日1~1.5g(4~6片),分2~3次,疗程7~14日。(4)肠道感染:一日1g(4片),分2次,疗程5~7日。(5)伤寒:一日1.5g(6片),分2~3次,疗程10~14日。(6)尿路感染: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日0.5g(2片),分2次服,疗程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日1g(4片),分2次,疗程7~14日。(7)单纯性淋病:单次口服0.5g(2片)。

  口服,一次1片,一日2次,每日早晚各1片,小儿酌减。可连用3-5日,至多10日。

副作用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1、因盐酸金刚烷胺可通过胎盘,动物实验证明有毒性,故孕妇慎用。   2、本品经乳汁排泄,故哺乳期妇女禁用。

禁忌

成分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埃希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伤寒。骨和关节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用于预防,治疗流行性感冒,对其他原因引起的高热,也具有良好的退热作用。

药理作用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4.偶可发生:①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②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③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④关节疼痛。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转氨酶和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抗亚洲甲型流感病毒药。   本品中的盐酸金刚烷胺具有抗流感A型病毒作用,抗病毒的机制似与组织甲型流感穿入呼吸道上皮细胞,剥除病毒的外膜以及释放病毒的核酸进入宿主细胞有关。   对已经穿入细胞内的病毒亦有影响病毒初期复制的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具有竞争性阻断组胺(H1)受体而对抗组胺的作用,可缓解过敏的症状。   它还有抗M胆碱受体作用,减少鼻黏膜分泌。氨基比林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注意事项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2.本品宜空腹服用,食物虽可延迟其吸收,但其总吸收量(生物利用度)未见减少,故也可于餐后服用,以减少胃肠道反应;服用时宜同时饮水250ml。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5.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6.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7.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下列情况应慎用: 1.肾功能障碍者应慎用或减量服用; 2.有脑血管病或病史者; 3.有反复发作的湿疹样皮疹病史; 4.末梢性水肿; 5.充血性心力衰竭; 6.精神病或严重神经官能症; 7.有癫痫病史者,用本品可增加发作。 2出现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失常应立即停药。 3本品有轻度嗜睡,故高空作业、驾车、机械操作者工作时不宜使用。 4新生儿及1岁以下婴儿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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