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半夏、黄芩、党参、甘草、生姜、大枣。辅料为淀粉。 |
麻黄、石膏、苦杏仁、前胡、黄芩、紫苏子(炒)、葶苈子、竹茹。辅料为蔗糖粉、糊精。 |
|
生产企业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882 |
国药准字Z1302079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小儿肺热感冒引起的咳嗽痰喘。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开水冲服,周岁以下一次3克,1~5岁一次6克,5岁以上一次9~12克,一日2~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小儿肺热感冒引起的咳嗽痰喘。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患者均应慎用。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