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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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吲达帕胺。其化学名称为N-(2-甲基-2,3-二氢-1H-吲哚基)-3-氨磺酰基-4-氯-苯甲酰胺。分子量:C16H16ClN3O3S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异山梨酯。化学名称:1,4:3,6-二脱水-D-山梨醇二硝酸酯。分子式:C6H8N2O8分子量:23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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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美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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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058 |
国药准字H37023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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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本品用于冠心病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类药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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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一粒,每日一次,最好早上服用,口服。剂量每天不应超过2.5mg。 |
口服。一次20mg(1片),每8~12小时给予一次,剂量增减必须经医生允许,应于饭后整片吞服,勿嚼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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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磺胺过敏者,严重的肾功能不全、肝性脑病、低血钾症患者禁用。通常,此药不要与锂和能引发扭转性室速的非抗心律失常药合用(参考药物的相互作用)。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体、位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罕见虚脱及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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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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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缺少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经验,故需慎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效果均不确定,故不推荐用于儿童。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本类药物的敏感性可能更高,更易发生头晕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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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本品用于冠心病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类药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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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大部分临床和实验室的不良反应为剂量依赖性,故可以采用最低有效剂量来减少不良反应。1.低血钾和钾离子缺乏,在高危患者情况更严重(参见注意事项)。在以2.5mg剂量的吲达帕胺进行的临床试验中,4~6周后,可以观察到某些病例的血钾含量降低,25%的患者血钾含量小于3.4mmol/L,10%的患者血钾含量小于3.2mmol/L,12周后血钾平均下降0.41mmol/L。2.低血钠症和血容量减少,由此引起患者脱水和直立性低血压。如同时伴有氯的缺失,可能会引发继发性代偿性代谢性碱中毒,此种情况发生率很低,程度也轻。3.治疗中血尿酸和血糖含量增加:对于痛风和糖尿病患者,要更加注意仔细考虑应用这些利尿剂的适应症(参见药效学特性)。4.血液学事件,非常罕见:血小板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骨髓发育不全,溶血性贫血。5.高钙血症:极为罕见。6.对于肝功能不全的患者,有可能诱发肝性脑病(参见禁忌症和注意事项)。7.过敏反应,尤其是皮肤过敏反应,有过敏和哮喘病史的个体更易发生。8.斑丘疹、紫癜,可能会加重已有的急性系统性红斑狼疮。9.恶心、便秘、眩晕、疲劳、感觉异常、头痛、口干,这些症状很少发生,并且随着剂量的减少大部分症状能减轻。10.胰腺炎:很少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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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对有肝病患者,噻嗪类利尿药和噻嗪类相关药会导致肝性脑病。在这种情况下,应立即停止服用利尿药。 |
1.低充盈压的急性心肌梗死、主动脉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不应突然停止用药,以避免反跳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