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关节痛、肌肉痛、痛经、牙痛、神经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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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0.5克。辅料为淀粉、胶化淀粉、聚乙烯比咯烷酮、硬脂酸、滑石粉、山梨酸钾、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三乙酸甘油酯。 |
紫金龙。辅料为:氯化钠、硫脲、聚维酮、尼泊金乙酯0.045%、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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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新制药厂 |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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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0555 |
国药准字Z20053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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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关节痛、肌肉痛、痛经、牙痛、神经痛。 |
调节视力。用于治疗青少年近视、假性近视和连续近距离使用视力所引起的眼疲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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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6~12岁儿童,一次0.5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高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片。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次;或一次1~2滴,滴后闭目休息5分钟,再滴,连续五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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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本品不含阿托品类药物;不扩大瞳孔,不影响眼的调节。点药后有轻微的刺痛感,结膜轻度充血,数分钟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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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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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关节痛、肌肉痛、痛经、牙痛、神经痛。 |
调节视力。用于治疗青少年近视、假性近视和连续近距离使用视力所引起的眼疲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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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常规剂量下,对乙酰氨基酚的不良反应很少,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贫血、肝肾功能损害等,很少引起胃肠道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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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该品为外用滴眼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3.平时有头痛,眼胀,视疲劳,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慎用。 4.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5.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眼胀或过敏现象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6.药物滴入后部分病人有轻微的刺痛感,结膜轻度充血,数分钟后消失。 7.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 9.打开瓶盖后, 15天内用完。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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