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降火逐痰。用于实热顽痰,发为癫狂惊悸,或咳喘痰稠,大便秘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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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沉香、黄芩、金礞石、熟大黄。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兰索拉唑。化学名:(+)-2[3—甲基—4—(2,2,2—三氟乙氧基)—2吡啶基]—1H—苯并咪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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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宝龙安庆药业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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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497 |
国药准字H20065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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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降火逐痰。用于实热顽痰,发为癫狂惊悸,或咳喘痰稠,大便秘结。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佐-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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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12克,一日1次。 |
治疗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每日清晨口服1次,一次15~30mg。 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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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本品副作用轻微,主要表现为口干、头晕、恶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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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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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降火逐痰。用于实热顽痰,发为癫狂惊悸,或咳喘痰稠,大便秘结。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佐-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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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未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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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非痰热实证、体虚及小儿虚寒成惊者忌用; 2、癫狂重症患者,需在专业医生指导下配合其他治疗方法; 3、本品含礞石、熟大黄,重坠泻下之品,孕妇禁用; 4、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5、药性峻猛,易耗损气血,须病除即止,切勿久服过量。 |
1、治疗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因长期使用的经验不足,暂不推荐用于维持治疗。2、本品服用时请不要嚼碎,应整片用水吞服。3、下列患者慎重用药。(1)曾发生药物过敏症的患者。(2)肝肾功能障碍的患者。4、因本药会掩盖胃癌的症状,所以须先排除胃癌,方可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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