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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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甲紫为氯化四甲基副玫瑰苯胺、氯化五甲基副玫瑰苯胺与氯化六甲基副玫瑰苯胺的混合物.甲紫溶液为其乙醇、水的1%溶液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制霉素,为多烯类抗真菌抗生素,含有制霉菌素A1、A3和多真菌素B。 | |
| 生产企业 | 福元药业有限公司 | 安徽圣鹰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0420 | 国药准字H34023418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口服用于治疗消化道念珠菌病 | |
| 用法用量 | 外用。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 消化道念珠菌病:口服,成人一次50~100万单位(1~2片),一日3次;小儿每日按体重5~10万单位/kg,分3~4次服。 |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牛痘、水痘等病毒性皮肤病不宜应用。 2.禁用于念珠菌以外的其它霉菌性皮肤病。 3.对本品所含各成份有过敏史者,眼科及鼓膜穿孔的患者,有严重循环系统疾病的患者禁用。〔注意事项〕 4.本品含有多种抗生素,长期使用会导致不敏感细菌和霉菌的过量生长,而引起二重感染,对此必须同时使用其它抗菌治疗。 5.本品含有新霉素,能引起肾和耳毒性反应,对于可能引起新霉素吸收的大面积烧伤,营养性溃疡等,应避免长期或大剂量使用。 6.孕妇不得大剂量或长期使用。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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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口服用于治疗消化道念珠菌病 | |
| 药理作用 |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 口服较大剂量时可发生腹泻、恶心、呕吐和上腹疼痛等消化道反应,减量或停药后迅速消失。 | |
| 注意事项 | 1、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2、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3、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4、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本品对全身真菌感染无治疗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