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牛皮癣(银屑病)、顽固性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虫咬皮炎、扁平苔癣、盘状红斑狼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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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丙酸氯倍他索。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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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元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制药一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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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860 |
国药准字H41024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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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牛皮癣(银屑病)、顽固性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虫咬皮炎、扁平苔癣、盘状红斑狼疮。 |
妇科疾病:阴道滴虫病;加德细菌阴道炎;厌氧菌引起的妇科感染; 厌氧菌感染:牙周炎;脂溢性皮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脑膜炎、脑脓肿;骨和关节感染;心内膜炎、脓胸、肺脓肿;艰难梭菌引起的抗生素相关肠炎、竽门螺旋杆菌相关胃炎、消化性溃疡;腹腔感染;败血病;寄生虫感染: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小袋虫病、麦地线龙线虫病、贾第虫等; 其它感染:面部毛囊炎、各型酒糟鼻、痤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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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患处,1日2~3次,待病情控制后,改为1日1次。 |
口服,每次1-2片,每日3次,疗程7天或更长。口服每日最大剂量不可超过2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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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药及基质成份过敏者和对其他皮质类固醇过敏者禁用;细菌性、真菌性、病毒性等感染性皮肤病、溃疡性皮肤病禁用。 |
甲硝唑类药物可能引起胃肠道不适、头痛、皮疹等副作用。维生素B6过量可能导致神经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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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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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牛皮癣(银屑病)、顽固性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虫咬皮炎、扁平苔癣、盘状红斑狼疮。 |
妇科疾病:阴道滴虫病;加德细菌阴道炎;厌氧菌引起的妇科感染; 厌氧菌感染:牙周炎;脂溢性皮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脑膜炎、脑脓肿;骨和关节感染;心内膜炎、脓胸、肺脓肿;艰难梭菌引起的抗生素相关肠炎、竽门螺旋杆菌相关胃炎、消化性溃疡;腹腔感染;败血病;寄生虫感染: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小袋虫病、麦地线龙线虫病、贾第虫等; 其它感染:面部毛囊炎、各型酒糟鼻、痤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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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在用药部位产生红斑、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用药可能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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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属于强效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大面积使用不超过2周;治疗顽固、斑块状银屑病,若用药面积占体表的5%~10%,可以连续应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能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因为即便短期应用也可造成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不良反应。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不可用于眼部。 |
甲硝唑类药物可能引起胃肠道不适、头痛、皮疹等副作用。维生素B6过量可能导致神经损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