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牛皮癣(银屑病)、顽固性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虫咬皮炎、扁平苔癣、盘状红斑狼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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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丙酸氯倍他索。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拉萘酯。辅料为:白凡士林、十六醇、液体石蜡、尼泊金乙酯、氮酮、平平加0、黄原胶、甘油、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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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元药业有限公司 |
天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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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860 |
国药准字H20052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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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牛皮癣(银屑病)、顽固性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虫咬皮炎、扁平苔癣、盘状红斑狼疮。 |
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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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患处,1日2~3次,待病情控制后,改为1日1次。 |
外用,每天1次涂于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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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药及基质成份过敏者和对其他皮质类固醇过敏者禁用;细菌性、真菌性、病毒性等感染性皮肤病、溃疡性皮肤病禁用。 |
1611例受试者的临床试验安全性评价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30例(1.86%)。其中主要为接触性皮炎17例(1.06%),瘙痒4例(0.25%),发红3例(0.19%),红斑、疼痛、刺激感各2例(0.12%)。此外,发生率小于1%的不良反应有皮炎、自身敏感性皮炎及潮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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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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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间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尚不确定,因此妊娠或准备妊娠的妇女应权衡利弊慎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儿童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尚不明确(无使用经验)。老年用药:由于一般老年人生理机能低下,故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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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牛皮癣(银屑病)、顽固性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虫咬皮炎、扁平苔癣、盘状红斑狼疮。 |
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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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在用药部位产生红斑、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用药可能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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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属于强效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大面积使用不超过2周;治疗顽固、斑块状银屑病,若用药面积占体表的5%~10%,可以连续应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能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因为即便短期应用也可造成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不良反应。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不可用于眼部。 |
1.禁用于角膜、结膜等部位。 2.不慎入眼时,请用大量水冲洗,并立即到医院接受医生检查。 3.禁用于明显糜烂部位。 4.涂布部位如出现接触性皮炎、瘙痒、发红、红斑、疼痛、刺激感等,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措施,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