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化湿除带,祛瘀止痛,散结消癥。用于慢性盆腔炎所致小腹疼痛,腰骶酸痛、带下量多,或有发热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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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虎杖、大血藤、黄柏、丹参、川芎、延胡索、香附、牛膝、夏枯草、板蓝根、甘草。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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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天洋药业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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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012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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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化湿除带,祛瘀止痛,散结消癥。用于慢性盆腔炎所致小腹疼痛,腰骶酸痛、带下量多,或有发热等症。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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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灌肠用。取本品50ml,将药液加温至38~39℃,臀部抬高10cm插管,肛管插入深度10~15cm。肛管插入后,将管端套在塑料瓶颈部,加压挤入即可。灌入后膝胸卧位30分钟。每日一次,两周为一疗程。月经干净后3~5天开始用药。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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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本品为外用制剂,严禁内服。2.腹泻患者忌用。3.月经期、妊娠期、哺乳期以及近期准备妊娠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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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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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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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化湿除带,祛瘀止痛,散结消癥。用于慢性盆腔炎所致小腹疼痛,腰骶酸痛、带下量多,或有发热等症。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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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临床试验期间个别病例出现心悸,很可能与试验药物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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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心脏疾患者慎用。2.本品尚无急性盆腔炎、妇科肿瘤、宫颈炎、子宫内膜炎、盆腔静脉瘀血症、结核性盆腔炎等疾病的临床研究资料。3.合并有心血管、肝、肾和造血系统等严重原发性疾病以及精神病患者是否适用,未见相关研究资料。4.如有微量沉淀属正常情况,请摇匀后使用。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