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良性前列腺增生的对症治疗。原发性轻、中度高血压,对于单独用药难以控制血压的患者,可与利尿剂、β阻滞剂、钙拮抗剂或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Ⅰ)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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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甲磺酸多沙唑嗪。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瑞匹坦。 | |
| 生产企业 | 涛生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1084 | 国药准字J20160005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良性前列腺增生的对症治疗。原发性轻、中度高血压,对于单独用药难以控制血压的患者,可与利尿剂、β阻滞剂、钙拮抗剂或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Ⅰ)合用。 | 阿瑞匹坦胶囊与其它止吐药物联合给药,适用于预防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的初次和重复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急性和迟发性恶心和呕吐。(参见“用法用量”)。 | |
|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起始剂量1mg(半片),每天一次,1-2周后根据临床反应和耐受情况调整剂量;首剂及调整剂量时宜睡前服。维持量为1-8mg,每日1次,但超过4mg易引起体位性低血压。国外研究资料提示本品最大使用剂量至16mg/日。2.小儿剂量尚未确定。 | 本品的剂型为口服胶囊。在阿瑞匹坦胶囊与一种糖皮质激素和一种5-HT3拮抗剂联合治疗方案中,本品给药3天。在开始治疗前需仔细阅读5-HT3拮抗剂的说明书。本品的推荐剂量是在化疗前1小时口服125mg(第1天),在第2和第3天早晨每天一次口服80mg。 | |
| 副作用 | 1.对喹唑啉类(如哌唑嗪、特拉唑嗪)过敏者。2.服用今倡甲磺酸多沙唑嗪片后发生严重低血压。 | 在大约6500名患者中对阿瑞匹坦的总体安全性进行了评估。高度致吐性化疗(HEC)国内临床试验在接受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HEC)的中国患者中开展了一项随机对照的临床研究,在该研究中412名患者在化疗第1周期接受了阿瑞匹坦的治疗,其中240名患者继续进入第2阶段的化疗。阿瑞匹坦联合格拉司琼和地塞米松(阿瑞匹坦治疗组)给药方案的总体耐受性良好。临床中出现的主要不良事件为轻度到中度。详见说明书。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在孕妇中进行充分和对照良好的研究。只有当对母亲和胎儿的潜在收益超过潜在风险时,才可在妊娠期间使用阿瑞匹坦。 阿瑞匹坦可以分泌到大鼠的乳汁中。尚不清楚本品是否可以分泌到人的乳汁中。由于许多药物可分泌到人乳汁中,并且本品对接受哺乳的婴儿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因此,必须根据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药物治疗。儿童用药:在儿童中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在临床研究中,老年人(年龄>65岁)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与较年轻患者(<65岁)相当。因此,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 | |
| 成分 | 良性前列腺增生的对症治疗。原发性轻、中度高血压,对于单独用药难以控制血压的患者,可与利尿剂、β阻滞剂、钙拮抗剂或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Ⅰ)合用。 | 阿瑞匹坦胶囊与其它止吐药物联合给药,适用于预防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的初次和重复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急性和迟发性恶心和呕吐。(参见“用法用量”)。 | |
| 药理作用 | 1.发生率在10%以上的不良反应:头晕、头痛、倦怠不适。2.发生率在2-10%的不良反应:嗜睡、水肿、恶心、鼻炎、呼吸困难、体位性低血压、心悸、眩晕、口干、视觉异常、神经质、性功能障碍、腹泻、多尿、胸痛和全身疼痛。体位性低血压、水肿和呼吸困难常为剂量依赖性。3.发生率为1%左右的不良反应:心律失常、低血压、皮疹、瘙痒、关节痛/关节炎、肌肉无力、肌痛、感觉异常、运动障碍、共济失调、张力过强、肌痉挛、潮红、结膜炎、耳鸣、抑郁、失眠、便秘、消化不良、胃肠胀气、鼻出血、尿失禁、虚弱和颜面浮肿。4.发生率为0.3%左右的不良反应:心动过速、外周末梢缺血。 | ||
| 注意事项 | 1.为减少首剂效应和体位性低血压,治疗的首次剂量应为1mg,每1-2周按需增加剂量,初次及每增量后第一剂,都宜睡前服用。2.病人在开始治疗以及治疗中增加剂量时应避免引起突然性体位变化和行动,并注意其可能对身体造成的伤害。3.今倡甲磺酸多沙唑嗪片治疗中若加用其他降压药,本品剂量宜减少;若将本品加用于已有的降压药治疗时应格外小心。4.如发生晕厥,应置患者于平卧位,必要时给予支持治疗。肝功能受损的患者或正使用任何影响肝代谢的药物时,应用多沙唑嗪应十分谨慎。5.阴茎痉挛是本品治疗中一种非常罕见的不良反应,可引起持 | 本品是一种剂量依赖性 CYP3A4抑制剂,在主要通过CYP3A4代谢的药物的患者中联用时必须慎用;某些化疗药物是通过CYP3A4代谢的(参见药物相互作用)。阿瑞匹坦125 mg/80 mg疗法对CYP3A4的中度抑制作用可使这些同时服用药物的血药浓度升高(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与华法林同时使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的国际标准化比率(INR)明显降低。需要长期服用华法林治疗的患者,在每个化疗周期开始使用本品的3天给药方案后的两周时间内,特别是在第7-10天,应该密切监测INR(见“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