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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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吲达帕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维拉帕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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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黄山中皇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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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262 |
国药准字H4402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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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高血压。 |
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性心绞痛;慢性稳定性心绞痛。2.心律失常:与地高辛合用控制慢性心房颤动和/或心房扑动时的心室率;预防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的反复发作。3.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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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吲达帕胺缓释片口服。每24小时服1片,最好在早晨服用。加大剂量并不能提高吲达帕胺的抗高血压疗效,只能增加利尿作用。 |
通过调整剂量达到个体化治疗。安全有效的剂量为不超过480mg/日(12片)。1.心绞痛:一般剂量为每次2~3片(80-120mg),―日三次。肝功能不全者及老年人的安全剂量为每次1片(40mg),一日三次。约在药后8小时根据疗效和安全评估决定是否增量。2.心律失常:慢性心房颤动服用洋地黄治疗的病人,每日总量为6-8片(240-320mg),分三次或四次/日口服。预防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用洋地黄的病人)成人的每日总置为6~12片分3~4次口服。年龄1~5岁:每日量4-8mg/kg,一日分三次口服:或每隔8小时口服1-2片(40-80mg)。5岁:每隔6~8小时口服2片(80mg)。3.原发性高血压:一般起始剂量为每次2片(80mg),一日三次。使用剂量可达每日9-12片(360-480mg)。对低剂量即有反应的老年人或体型瘦小者,应考虑起始剂量为1片(40mg),口服,一日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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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磺胺药过敏。2、严重肾功能衰竭。3、肝性脑病或严重肝功能衰竭。4、低钾血症。 |
以推荐的单剂量和每日总量为起始剂量并逐渐向上调整剂量用药,严重不良反应少见。发生率在1~10%的不良反应:便秘(7.3%);眩晕、轻度头痛(3.5%);恶心(2.7%);低血压(2.5%);头痛(2.2%)。外周水肿(2.1%);充血性心力衰竭(1.8%);窦性心动过缓,Ⅰ度、Ⅱ度或Ⅲ度房室阻滞;皮疹(1.2%);乏力;心悸;转氨酶升高,伴或不伴碱性磷酸酶和胆红素的升高,这种升高有时是一过性的,甚至继续使用维拉帕米仍可消失。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低血压;心动过速;潮红;溢乳;牙龈增生;非梗阻性麻痹性肠梗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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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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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维拉帕米可通过胎盘屏障,禁用于明确需要且利大于弊的危害的孕妇。维拉帕米可通过乳汁分泌,服用维拉帕米期间应中断不如。儿童用药:18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确定。老年用药:年患病人的消除半衰期可能延长且,并且考虑到老年人发生肝或肾功能不全更为常见,一般地,老年人应用较低的起始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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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原发性高血压。 |
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性心绞痛;慢性稳定性心绞痛。2.心律失常:与地高辛合用控制慢性心房颤动和/或心房扑动时的心室率;预防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的反复发作。3.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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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大部分临床和实验室的不良反应为剂量依赖性。噻嗪和相关利尿剂包括吲达帕胺可能引起下述情况: 1.实验室参数: (1)钾缺失和低钾血症,在某些高危人群更为严重(见注意事项).在临床试验中,治疗4-6周的病人,10%出现低钾血症(血钾<3.4mmol/L);4%病人的血钾<3.2mmol/L。治疗12周后,血钾平均下降为0.23mmol/L。 (2)低钠血症伴低血容量引起脱水和直立性低血压。伴发的氯离子缺失可导致继发性代偿性代谢性碱中毒:这种情况发生率很低,程度亦轻。 (3)治疗期间,血浆中尿酸和血糖增加:在痛风和糖尿病的病人中应用这些利尿剂时,必须非常慎重地考虑其适应症。 (4)血液学方面的病症,非常罕见:血小板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营养不良性贫血、溶血性贫血。 (5)高钙血症:十分罕见。 2.临床参数: (1)在肝功能不全情况下,可能发生肝性脑病。 (2)过敏反应,主要是皮肤过敏,见于以往过敏或哮喘病人。 (3)斑丘疹,紫癜、可能加重原有的急性系统性红斑狼疮。 (4)恶心、便秘、口干、眩晕、疲乏、感觉异常、头痛等症状很少发生,而且大多随药物减量而缓解。 (5)胰腺炎非常罕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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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警告:当肝功能受损时,噻嗪及其相关类利尿剂可能引起肝性脑病。如果发生此病,应立即停止应用利尿剂。水和电解质平衡。 2.血钠:治疗前必须测定血钠,此后应进行规律的监测。任何利尿剂治疗都可能导致低血钠,有时会产生严重的后果。血钠降低起初可以无症状,因此规律地监测血钠是十分必要的;在年老和肝硬化的病人,监测的次数应更频繁(见不良反应及药物过量)。 3.血钾:低钾血症和缺钾是噻嗪及其相关利尿剂的主要危险。在某些高危人群中,例如在老年人、营养不良和/或多种药物治疗者、以及具有水肿、腹水的肝硬化病人、冠心病和心力衰竭病人,必须预防低血钾的发生(<3、4mmol/l)。在这些情况下,低血钾可以增加洋地黄类药物对心脏的毒性,增加心律失常的危险。QT间期延长的病人同样也属高危人群,无论其原因是先天性的还是医源性的。低血钾及心动过缓继而成为严重心律失常(特别是致命心律失常)发生的诱因。在所有上述病例中,必须更多地进行血钾监测。在治疗开始后的1周内,应进行首次血钾测定。测定出低血钾后,应进行相应的纠正。 4.血钙:噻嗪及其相关利尿剂可能减少尿中钙的排泄,引起短暂轻微的血钙升高。明显的高钙血症可能由于先前未被发现的甲状旁腺机能亢进所致。检查甲状旁腺功能之前,应停止治疗。 5.血糖:在糖尿病患者,对血糖的监测十分重要,尤其当存在低钾血症时。 6.尿酸:在高尿酸血症的病人,痛风发作的机率可能增加。 7.肾脏和排尿功能:只有当肾脏功能正常或轻度受损(成年人血肌酐低于25mg/L,即220μmol/L)时,噻嗪及其相关利尿剂才能够完全发挥作用。在老年人,必须依据年龄、体重和性别对血肌酐值进行修正。在利尿剂治疗初期,由于引起水钠丢失而造成的低血容量使肾小球滤过减少,这可能导致血中的尿素和肌酐增加。这种短暂的肾功能不全,在先前肾功能正常者不造成严重后果;但对于先前肾功能不足者,可使肾功能进一步恶化。 8.运动员:此药含有的活性成分可能造成抗兴奋剂检测呈阳性反应,运动员对此应予以注意。 9.对驾驶机动车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纳催离缓释片不会影响警觉,但某些病人由于血压降低,可能引起反应性降低,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时,以及联合应用其它抗高血压药物时。因此,可以造成有关人员驾驶机动车和操作机器的能力下降。 |
1.心力衰竭:维拉帕米的负性肌力作用可因其减轻后负荷(降低循环血管阻力)而代偿,净效应不损害心室功能。但是严重左心室功能不全(肺楔压大于20mmHg或射血分数小于30%)、中-重度心力衰竭的病人、已接受β受体阻滞剂治疗的任何程度的心室功能障碍的病人,避免使用维拉帕米。必须使用维拉帕米的轻度心功能不全的病人,治疗之前需已有洋地黄类或利尿剂控制临床症状。 2.预激综合症:维拉帕米会加速房室旁路前向传导。房室旁路通道合并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病人静脉用维拉帕米治疗,会通过加速房室旁路的前向传导,引起心室率加快,甚至诱发心室颤动。虽然口服维拉帕米未见上述报道,但这种病人接受口服维拉帕米可能有危险,因此禁止使用。 3.传导阻滞:维拉帕米可能导致房室结和窦房结传导阻滞,与血浆浓度增高相关,尤其是在治疗早期的增量期。引起Ⅰ度房室阻滞、一过性窦性心动过缓,有时伴有结性逸搏。高度房室传导阻滞不常见(0.8%)。当出现显著的Ⅰ度房室传导阻滞或逐渐发展成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时,需要减量或停药。 4.肝功能损害:因维拉帕米在肝内广泛代谢,肝功能损害的病人慎用维拉帕米。严重肝功能不全时维拉帕米的清除半衰期延长至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