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脑损伤及引起的神经功能缺失、记忆与智能障碍等症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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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奥拉西坦 |
鸡眼草、地胆草、谷精草、夜明砂、蚕砂、蝉蜕、谷芽、盐酸小檗碱、木香、党参、麦冬、玉竹、赤芍、甘草。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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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中心 |
温州海鹤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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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73195 |
国药准字Z33020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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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脑损伤及引起的神经功能缺失、记忆与智能障碍等症的治疗。 |
清热平肝,调理脾胃。用于小儿营养紊乱所引起的食欲不振,面色无华,精神烦忧,夜寝哭啼,腹泻腹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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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次4.0g.每日一次,可酌情增减用量,用前加入到100~250ml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中,摇匀。对神经功能缺失的治疗通常疗程为2周,对记忆与智能障碍的治疗通常疗程为3周。 |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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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严重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
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即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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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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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脑损伤及引起的神经功能缺失、记忆与智能障碍等症的治疗。 |
清热平肝,调理脾胃。用于小儿营养紊乱所引起的食欲不振,面色无华,精神烦忧,夜寝哭啼,腹泻腹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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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据国外文献报道,奥拉西坦的不良反应少见,偶见皮肤瘙痒、恶心、精神兴奋、头晕、头痛、睡眠紊乱,但症状较轻,停药后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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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轻、中度肾功能不全者应慎用,必需使用本品时,须减量。 2、患者出现精神兴奋和睡眠紊乱时,应减量。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本品含盐酸小檗碱。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