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用于治疗恶性肿瘤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 用于治疗伴有或不伴有骨转移的恶性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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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化学名称为:[1—羟基—3—(N—甲基—N—戊胺基)亚膦酸单钠盐-水合物。 分子式:C9H22NNaO7P2·H2O 分子量:359.23。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主要成份及含量含:维生素A 5000国际单位、钙 40毫克(含β-胡萝卜素)、磷 31毫克、维生素B1(硝酸硫胺)3毫克、钾 7.5毫克、维生素B2 3.4毫克、镁 100毫克、维生素B6 3毫克、氯 7.5毫克、维生素B12 9微克、铁 27毫克、维生素C 90毫克、锌 15毫克、维生素D 400国际单位、碘 150微克、维生素E30国际单位、酮 2毫克、烟酰胺20毫克、铬 15微克、叶酸 400微克、硒 10微克、泛酸10毫克、钼 15微克、生物素30毫克、锰 5毫克。辅料为:交联聚乙烯吡咯烷酮、羟丙基纤维素、聚乙烯吡咯烷酮、乳糖、二氧化硅、硬脂酸、硬脂酸镁、欧巴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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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中心 |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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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432 |
国药准字H1093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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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用于治疗恶性肿瘤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 用于治疗伴有或不伴有骨转移的恶性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 |
用于预防和治疗因维生素与矿物质缺乏所引起的各种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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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应在医院内使用。 在用本品治疗前就适当给予0.9%生理盐水进行水化治疗。本品用量应依据高血钙的程度及肿瘤种类决定。 在大多数重度高血钙的病人(经白蛋白纠正后血钙≥3mmol/L或12mg/dl),可单剂量给予4mg; 在中度高血钙的病人(经白蛋白纠正后血钙<3mmol/L或《12mg/dl),2mg即为有效剂量; 国外临床研究最高剂量6mg,但本剂量并未使疗效进一步增加。 *经白蛋白纠正的血清钙(mmol/L)=血清钙(mmol/L)-[0.02*白蛋白(g/l)]+0.8或 *经白蛋白纠正的血清钙(mg/dl)=血清钙(mg/dl)+0.8*[4-白蛋白(g/dl)] 在多数病人升高的血清钙水平在7天内降至正常范围。 在给药2-4mg的病人,复发(经白蛋白纠正的血钙水平再次升高3mmol/L)的平均天数为18-19天。 在给药达6mg的病人,复发的平均天数为26天。 应将本品稀释,不含钙离子的0.9%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500-750ml中,静脉缓慢滴注,滴注时间不少于2小时。 一般情况下本品只做一次使用。如有需要可遵医嘱重复使用。为治疗高钙血症,有50名病人接受了第二次治疗。在高钙血症复发或疗效不好的病人可考虑再次给药治疗。 |
口服,成人一日1片,饭时或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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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及辅料或其它双膦酸盐过敏者禁用。 2、未纠正的低血钙者禁用。 3、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偶见胃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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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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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用于治疗恶性肿瘤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 用于治疗伴有或不伴有骨转移的恶性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 |
用于预防和治疗因维生素与矿物质缺乏所引起的各种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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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维生素和矿物质均为维持肌体正常代谢和身体健康必不可少的重要物质。二者是构成多种辅酶和激素的重要成份,缺乏时可导致代谢障碍,而引致多种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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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照医嘱使用,不可自行增减剂量;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用药期间注意监测血钙水平;5. 避免与钙剂、维生素D等药物同时使用。 |
1.按规定剂量服用。 2.本品含维生素A,可从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女过量服用可致婴儿产生食欲缺乏,易激动,颅内压增高等不良反应。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