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用于治疗恶性肿瘤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 用于治疗伴有或不伴有骨转移的恶性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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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化学名称为:[1—羟基—3—(N—甲基—N—戊胺基)亚膦酸单钠盐-水合物。 分子式:C9H22NNaO7P2·H2O 分子量:359.23。 |
外层:黄芪、党参(米炒)、砂仁、白芍、当归(土炒)、白术(土炒)、肉桂;内层:醋延胡索、荔枝核、炮姜、炙甘草、防风、木香、盐补骨脂、煅赤石脂。辅料为聚丙烯酸树脂II、炼蜜、滑石粉、蓖麻油、乙醇、淀粉、药用炭、虫白蜡、单糖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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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中心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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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432 |
国药准字Z44023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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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用于治疗恶性肿瘤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 用于治疗伴有或不伴有骨转移的恶性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 |
补脾益肠丸用于补中益气,健脾和胃,涩肠止泻。用于脾虚泄泻症,临床表现为腹泻腹痛、腹胀、肠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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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应在医院内使用。 在用本品治疗前就适当给予0.9%生理盐水进行水化治疗。本品用量应依据高血钙的程度及肿瘤种类决定。 在大多数重度高血钙的病人(经白蛋白纠正后血钙≥3mmol/L或12mg/dl),可单剂量给予4mg; 在中度高血钙的病人(经白蛋白纠正后血钙<3mmol/L或《12mg/dl),2mg即为有效剂量; 国外临床研究最高剂量6mg,但本剂量并未使疗效进一步增加。 *经白蛋白纠正的血清钙(mmol/L)=血清钙(mmol/L)-[0.02*白蛋白(g/l)]+0.8或 *经白蛋白纠正的血清钙(mg/dl)=血清钙(mg/dl)+0.8*[4-白蛋白(g/dl)] 在多数病人升高的血清钙水平在7天内降至正常范围。 在给药2-4mg的病人,复发(经白蛋白纠正的血钙水平再次升高3mmol/L)的平均天数为18-19天。 在给药达6mg的病人,复发的平均天数为26天。 应将本品稀释,不含钙离子的0.9%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500-750ml中,静脉缓慢滴注,滴注时间不少于2小时。 一般情况下本品只做一次使用。如有需要可遵医嘱重复使用。为治疗高钙血症,有50名病人接受了第二次治疗。在高钙血症复发或疗效不好的病人可考虑再次给药治疗。 |
口服。一次6克,一日3次;儿童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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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及辅料或其它双膦酸盐过敏者禁用。 2、未纠正的低血钙者禁用。 3、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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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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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用于治疗恶性肿瘤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 用于治疗伴有或不伴有骨转移的恶性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 |
补脾益肠丸用于补中益气,健脾和胃,涩肠止泻。用于脾虚泄泻症,临床表现为腹泻腹痛、腹胀、肠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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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照医嘱使用,不可自行增减剂量;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用药期间注意监测血钙水平;5. 避免与钙剂、维生素D等药物同时使用。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 2.感冒发热者慎用。 3.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