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对其敏感的致病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包括: 1.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肺炎等。 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鼻窦炎等。 3.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毛囊炎、蜂窝组织炎、丹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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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化学名:6-O-甲基红霉紊。 |
主要成分为牛黄、水牛角浓缩粉、麝香、珍珠、朱砂、雄黄、黄连、黄苓、栀子、郁金、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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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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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301 |
国药准字Z11020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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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对其敏感的致病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包括: 1.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肺炎等。 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鼻窦炎等。 3.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毛囊炎、蜂窝组织炎、丹毒等。 |
清热解毒、镇惊开窍。用于热病、邪气入心包、高热惊厥、中风昏迷及脑炎、中毒性脑病、脑出血、败血症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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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每次0.25g,每12小时一次;重症感染者每次0.5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一丸,一日一次;小儿三岁以内一次1/4丸,四岁至6岁一次1/2丸,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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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4.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
有文献报道不当使用本品致体温过低,亦有个别患者引起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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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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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对其敏感的致病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包括: 1.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肺炎等。 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鼻窦炎等。 3.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毛囊炎、蜂窝组织炎、丹毒等。 |
清热解毒、镇惊开窍。用于热病、邪气入心包、高热惊厥、中风昏迷及脑炎、中毒性脑病、脑出血、败血症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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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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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0.25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0.5g,以后一次0.25g,一日2次。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7.实验动物中克拉霉素对胚胎及胎儿有毒性作用。本品属妊娠期用药C类,克拉霉素及其代谢产物可进入母乳中,孕妇、乳妇患者需用本品时应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应用。如确有应用指征的乳妇患者应用本品时宜暂停授乳。8.药物不要放在孩童可触及的地方。9.废弃药品包装不应随意丢弃。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为热闭神昏所设,寒闭神昏不得使用。2.本品处方中含麝香,芳香走窜,有损胎气,孕妇慎用。3.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油腻之品,以免助火生痰。4.本品处方中含朱砂、雄黄,不宜过量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在治疗过程中如出现肢寒畏冷,面色苍白,冷汗不止,脉微欲绝,由闭证变为脱证时,应立即停药。6.高热神昏,中风昏迷等口服本品困难者,当鼻饲给药。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老年人使用本品应遵医嘱。8.运动员慎用。9.过敏体质者慎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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