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肺结核和肺外结核,亦可用于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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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乙胺丁醇,其化学名称为[2R,2[S-(R*,R*)]-R]-(+)2,2’-(1,2-乙二基二亚氨基)-双-1-丁醇二盐酸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磷酸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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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北制药河北华诺有限公司 |
华裕(无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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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0619 |
国药准字H1999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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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肺结核和肺外结核,亦可用于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本品能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反酸等症状,适用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及反流性食管炎等酸相关性疾病的抗酸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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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需与其他抗结核药物联合使用。1.初治:口服,按体重15mg/kg,一日1次;或一次25~30mg/kg,最高2.5g,一周3次;或按体重50mg/kg,最高2.5g一周2次。2.复治:口服,按体重25mg/kg,一日1次,连续60天后,继以按体重15mg/kg,一日1次。3.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按体重15~25mg/kg,一日1次。 |
1.通常每次为1~2袋(2.5~5.0g);每天2~3次,使用前充分振摇均匀,亦可伴开水或冲牛奶服用。2.根据不同适应症推荐本品在不同的时间使用;胃炎、胃溃疡患者在饭前半小时前服用;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在饭后3小时及疼痛时服用。反流性食管炎患者在饭后和晚上睡前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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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已知视神经炎患者、乙醇中毒者、及年龄<13岁者应谨慎使用。 |
服用本品偶可发生便秘,可给予足量的水加以避免;本品还可发生稀便和口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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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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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对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来进行评价。儿童用药:儿童减半;或遵医嘱。老年用药:卧床不起或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有时会有便秘現象,此时可采用灌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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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肺结核和肺外结核,亦可用于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本品能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反酸等症状,适用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及反流性食管炎等酸相关性疾病的抗酸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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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痛风、视神经炎、糖尿病眼底病变、肝、肾功能减退患者慎用。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减量。2.单用本品细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必须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应用。3.治疗期间应检查:(1)眼部,视野、视力、红绿鉴别力等,在用药前、疗程中每月检查一次,尤其是疗程长、每日剂量超过15mg/kg的患者。(2)由于本品可使血中尿酸浓度增高,引起痛风发作,因此在疗程中应定期测定血清尿酸。4.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增高。5.如发生胃肠道刺激,本品可与食物同服。一日剂量分次服用可能达不到有效血药浓度,因此本品一日剂量宜1次服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服用后可能出现便秘;2. 长期服用需定期检查血磷和血钙水平;3. 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避免与含铝药物同时服用;5.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