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快速性心律失常(快速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及室性早搏)。 2.诱导麻醉或麻醉期间出现的窦性心动过速。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酒石酸美托洛尔。本品所含的辅料:氯化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 氨甲环酸。 |
|
生产企业 |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974 |
国药准字H3102004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快速性心律失常(快速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及室性早搏)。 2.诱导麻醉或麻醉期间出现的窦性心动过速。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
|
用法用量 |
1.快速心律失常紧急治疗:美托洛尔成人剂量5mg,用葡萄糖溶液稀释后,缓慢静脉注射,如病情需要可相隔10分钟重复注射,视病情而定,总剂量10mg(静脉注射后4~6小时,心律失常已经控制,用口服胶囊维持,一日2~3次,每次剂量不超过50mg)。2.诱导麻醉或麻醉期间治疗心律失常:采用缓慢静脉注射,成人2mg,可以重复注射2mg,必要时最大总量为10mg。 |
口服:一次1~1.5g(4~6片),一日2~6g(8~24片)。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
|
副作用 |
Ⅱ°或Ⅲ°房室传导阻滞,心源性休克,严重心动过缓(心率小于60次/分)收缩期血压小于12kpa,心功能不全,病态窦房结综合症及孕妇禁用。哮喘病、糖尿病、甲亢患者及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
本品副作用较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副作用尚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成分 |
1.快速性心律失常(快速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及室性早搏)。 2.诱导麻醉或麻醉期间出现的窦性心动过速。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
|
药理作用 |
个别病例有低血压、心运过缓、头晕不适感。 |
||
注意事项 |
酒石酸美托洛尔静脉内给药,必须缓慢,每分钟1~2mg速度注射并在心电图与血压的密切观察下使用。静脉注射时易引起严重的心动过缓与低血压甚至虚脱和心脏停搏,必须十分谨慎,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剂量和注射速度。出现明显的心动过缓与低血压时即须停止注射,可用阿托品1~2mg静脉注射,必要时可使用升压药如mataraminol(阿拉明)。或去甲肾上腺素,亦可用Glucagon(高血糖素)1~5mg静注。糖尿病人使用酒石酸美托洛尔应特别小心,因为β阻滞剂可以掩盖心动过速及低血糖。疑有甲状腺机能亢进病人,未确诊前,不宜使用。本药治疗结束时,不要突然停药,尤其在重心绞痛病人突然停药时会诱发室性心动过速和猝死,应逐渐地减量停药。运动员慎用。 |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 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 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