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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来昔布胶囊

塞来昔布胶囊

处方药 非医保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 塞来昔布适用于: 1)用于缓解骨关节炎(OA)的症状和体征。 2)用于缓解成人类风湿关节炎(RA)的症状和体征。 3)用于治疗成人急性疼痛(AP)。 4)用于缓解强直性脊柱炎的症状和体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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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来昔布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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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塞来昔布胶囊
塞来昔布胶囊
盐酸左旋咪唑搽剂
盐酸左旋咪唑搽剂
主要成分

塞来昔布。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旋咪唑。

生产企业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凯华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203296

国药准字H2000334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塞来昔布适用于: 1)用于缓解骨关节炎(OA)的症状和体征。 2)用于缓解成人类风湿关节炎(RA)的症状和体征。 3)用于治疗成人急性疼痛(AP)。 4)用于缓解强直性脊柱炎的症状和体征。

用于多种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和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反复上呼吸道感染、过敏性哮喘、过敏性鼻炎、慢性乙型肝炎、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类风湿性关节炎以及乳头瘤病毒感染等引起的疣类皮肤病的免疫治疗。

用法用量

在决定使用塞来昔布前,应仔细考虑塞来昔布和其他治疗选择的潜在利益和风险,根据每例患者的治疗目标,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见【注意事项】-警告)。骨关节炎和类风湿关节炎,根据个体情况决定塞来昔布治疗的最低剂量。进食的时间对此使用剂量没有影响。骨关节炎:塞来昔布治疗骨关节炎的剂量为200mg,每日一次口服或100mg,每日两次口服。类风湿关节炎:塞来昔布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的剂量为100mg至200mg,每日两次口服。急性疼痛:治疗急性疼痛的剂量为第1天首剂400mg,必要时,可再服200mg。随后根据需要,每日两次,每次200mg。强直性脊柱炎:本品治疗强直性脊桂炎的剂量为每日200mg,单次服用(每日一次)或分次服用(每日两次)。如服用6周后未见效,可尝试每日400mg。如每日400mg服用6周后仍未见效,应考虑选择其他治疗方法。特殊人群肝功能不全患者: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Child-PughB级)剂量应减少大约50%。不建议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使用塞来昔布见【药代动力学】-特殊人群)。

外用药。用药时,开启药瓶封口,然后轻轻挤压药液,边滴边涂于双腿、上臂或腹部皮肤,...

副作用

本品禁用于对塞来昔布或药物中其它任何一种成分过敏(例如,过敏性反应以及严重皮肤反应)塞来昔布不可用于已知对磺胺过敏者。塞来昔布不可用于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包括其他环氧化酶-2(COX-2)特异性抑制剂在内的NSAIDs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其他过敏型反应的患者。在这些患者中已有NSAIDs诱发的严重的(有时是致命的)过敏样反应报道(见【注意事项】)。塞来昔布禁用于冠状动脉旁路指桥(CABG)手术(见【注意事项】警告)。塞来昔布禁用于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的患者。塞来昔布禁用于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偶有皮疹和皮肤发痒等局部过敏现象,停药后可自行消退。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用于儿童治疗时,每次按10mg/Kg体重用药为最佳用药剂量。 老年用药:本品用于老年患者时,可按成人用药剂量。

成分

塞来昔布适用于: 1)用于缓解骨关节炎(OA)的症状和体征。 2)用于缓解成人类风湿关节炎(RA)的症状和体征。 3)用于治疗成人急性疼痛(AP)。 4)用于缓解强直性脊柱炎的症状和体征。

用于多种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和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反复上呼吸道感染、过敏性哮喘、过敏性鼻炎、慢性乙型肝炎、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类风湿性关节炎以及乳头瘤病毒感染等引起的疣类皮肤病的免疫治疗。

药理作用

盐酸左旋咪唑是生物学应答调节剂中最具特征性的化学合成品,其药理基础是对免疫功能正常的机体没有作用,而只对免疫功能低下的病例发挥显著的增强作用,使被压抑的免疫功能恢复正常。主要诱导早期前T细胞分化成熟为功能性T细胞,增强单核细胞的趋化与吞噬作用,激活巨噬细胞和粒细胞移动抑制因子;诱生内源性干扰素,诱导IT-18的合成,激活NK细胞,从而产生提高免疫作用,产生抗肿瘤、抗病毒作用。它本身无抗微生物的作用,可提高宿主对细菌和病毒的抵抗力。 非临床毒理研究:盐酸左旋咪唑搽剂(10%、20%、40%)皮肤涂药,以大耳白兔为对象进行急性毒性试验,结果未发现任何急性毒性反应;皮肤刺激性试验表明该药无刺激性,病理组织学检查,表皮、真皮病变不明显,给药与对照组病理损害无明显差异。以豚鼠做皮肤过敏性试验,给药组与溶媒对照组均未见豚鼠皮肤出现红斑、水肿,以及哮喘、休克等过敏反应。

注意事项

1. 胃肠道反应患者慎用;2. 有心血管风险患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4. 避免与抗凝药物同时使用;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1.清洗涂药部位皮肤(温湿毛巾擦洗),后涂药有利于透皮吸收。 2.涂药后,涂药处保持24小时不洗水。 3.药物长时间在皮肤上保留易刺激皮肤,建议涂药后48小时内必须清洁涂药部位皮肤。 4.用后如出现局部皮肤发痒等药物性皮炎时,即停药,并用皮炎平霜止痒,即可自行消退。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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