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糖尿病性神经障碍;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各种神经炎神经痛;自律性神经障碍; CVA后遗症、脑外伤;巨幼红细胞贫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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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甲钴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苯海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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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常州康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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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168 |
国药准字H32022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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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糖尿病性神经障碍;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各种神经炎神经痛;自律性神经障碍; CVA后遗症、脑外伤;巨幼红细胞贫血。 |
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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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通常成人一次1片(0.5mg),一日3次,可根据年龄,症状酌情增减。 |
口服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开始一日1~2mg,以后每3~5日增加2mg,至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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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禁用于对甲钴胺有过敏史的患者。 |
常见口干、视物模糊等,偶见心动过速、恶心、呕吐、尿潴留、便秘等。长期应用可出现嗜睡、抑郁、记忆力下降、幻觉、意识混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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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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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糖尿病性神经障碍;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各种神经炎神经痛;自律性神经障碍; CVA后遗症、脑外伤;巨幼红细胞贫血。 |
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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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在总病例15,180例中,146例(0.96%)出现不良反应(调查不良反应发生频率结束时)。胃肠道:偶有(0.1%~5%)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过敏:少见(<0.1%)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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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如果服用一个月以上无效,则无需继续服用。2.从事汞及其化合物的工作人员,不宜长期大量服用本品。3.本品开封后,应避光、避湿保存。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及儿童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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