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宣肺清热,化痰止咳。用于伤风咳嗽,痰多胸满,口渴舌干,鼻塞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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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成分为麻黄碱.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地塞米松磷酸钠。其化学名为:16α-甲基-11β,17α,21-三羟基-9α-氟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磷酸酯二钠盐。其分子式:C22H28FNa2O8P,分子量:51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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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保定中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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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930 |
国药准字H19983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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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宣肺清热,化痰止咳。用于伤风咳嗽,痰多胸满,口渴舌干,鼻塞不通。 |
用于虹膜睫状体炎、虹膜炎、角膜炎、过敏性结膜炎、眼睑炎、泪囊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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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周岁以上每次10毫升,周岁以下每次5毫升,一日2次 |
滴眼:一日3-4次,用前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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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长期频繁用药可引起青光眼、白内障,诱发真菌性眼睑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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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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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宣肺清热,化痰止咳。用于伤风咳嗽,痰多胸满,口渴舌干,鼻塞不通。 |
用于虹膜睫状体炎、虹膜炎、角膜炎、过敏性结膜炎、眼睑炎、泪囊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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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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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患者慎用。 6.儿童﹑孕妇﹑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眼部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时应与抗菌素药物合用。青光眼慎用,长期使用应定期检查眼压和有无真菌、病毒感染早期症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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